Re: [討論] 你覺得十年內,雙北會合併嗎?!

作者: dotZu (良牙)   2021-02-23 01:20:04
※ 引述《YenFuOne (焉芙丸)》之銘言:
: 眾所皆知
: 雙北是一個緊密的生活圈
: 已經高度的密不可分
: 弄成兩個行政區
: 已經沒有實質意義
: 你覺得十年內,雙北會合併嗎
從多久以前就在講雙北合併了,
從周錫瑋選縣長的「馬隊長一定會來」;
從朱立倫、郝龍斌的「大台北黃金雙子城」;
到馬隊長都選上總統了,到馬隊長總統八年都當完了,
還是沒個下落,還是沒個進度啊。
日本是有一種叫特別財產區,
是一種特別地方公共團體,在市町村等合併時使用的。
它這個「財產區」,就是把自己原有的行政權交給合併後的對象,
只留下財管權是可以自己管理。
但是財產區的議員等公職還是照樣選舉,只是選出來也只能管財產怎麼用。
比如說士林鎮、北投鎮、南港鎮若與台北市合併,
士林、北投、南港的行政權就變成台北市在管理,
但是南港、北投原有登記在鎮公所的土地等等,還是由南港財產區自己管,
不會合併移交給台北市政府,而且留在「南港財產區」這個特殊行政區來管。
而這個特殊地方公共團體,仍然照舊可以開設區議會,選舉區議員,
只是區議員就質詢不到行政的事務,因為只有留下來的鎮有財產可以管理。
這樣的話基隆若與台北市合併,也就比照,
基隆市的管理權、行政權就變成由台北市管理,
基隆成立一個基隆財產區,把原本基隆市的市產自己管。
但是除了土地、房舍這些不動產、錢等財產,
除了財產之外的其他一切都給台北市。
如果雙北市要合併,也可以照這樣做,
看是要台北市成立「台北財產區」管理原台北市的財產,
還是新北市要成立「新北財產區」然後所有行政都歸到台北市政府。
然後原本的新北市議員或台北市議員就照舊照選,只是其中一邊會只有財產可管。
總之若要這樣做的話,我們法律要修法,
新增一個「特別地方公共團體」,叫財產區。
有「財產區」這個制度的好處就是,合併雙方的名字都會留下來,
只是其中一方的權限變很少,小到只剩下可以管錢的權限。
比如北基合併後基隆這個名字還是存在,不會消失,只是會改稱基隆財產區。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1-02-23 01:21:00
不可能啦 北北基合併喊了那麼久 不可能合併的
作者: cisbpmtw (cisbpmtw)   2021-02-23 01:28:00
新北東半部應該去跟基隆合併成新北縣
作者: cowbay5566 (靠北5566)   2021-02-23 01:50:00
台北市應該跟基隆市合併就好,預算那麼多,分一點出來個直轄市都有亟待建設的區域,台北市則是坐領最高預算北基合併讓台北市的資源可以用來建設基隆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21-02-23 01:58:00
台北跟基隆又沒相鄰 應該台北 新北東半部合併大台北市
作者: cowbay5566 (靠北5566)   2021-02-23 02:06:00
跟新北挖汐止過來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2-23 11:02:00
北基中間夾著 新北的汐止七堵八堵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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