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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127/1864395.htm
2.新聞來源︰
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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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澄清「持陰性報告返台」無違憲 3條件可免除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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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表示,因應COVID-19秋冬防疫專案要求「旅客登機前需
附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一事,經相關部會討論共識,並無違憲。如符合三大條件,如緊急
奔喪、無法提供自費篩檢國家和經專案申請,不予裁罰。
秋冬專案規定所有人需要檢附陰性證明才可入境,引發不少旅外國人不滿,認爲違反健保
精神,也遭立委批評有違憲疑慮。指揮中心也在今晚表示,海外國人在入境前配合專案措
施,提供COVID-19核酸檢測報告,由航空公司依旅客個別健康狀況,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
乘,降低傳播風險,並避免入境時採檢造成大批旅客於機場滯留等待採檢,增加感染機會
。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進一步說明,本專案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
款規定,旅客搭機時應配合出示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並依同法第17條第1項、第59條第
1項、第3項及港埠檢疫規則第24條規定,請航空公司於境外旅客登機前檢查該項檢驗報告
,其法源依據明確,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指揮中心表示,旅客在登機前無法出示檢驗報告者,如屬須緊急協處者,「如奔喪、探視
重病、緊急就醫」、「無法提供自費篩檢的國家」、「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情形」,
並配合主動切結者,不予裁罰。
如有急迫返國或就醫之必要時,在符合所在國防疫規範與航空公司旅客運送條款之前提下
,仍得依「海外國人確認COVID-19之返國就醫專案申請作業原則」進行專案申請,以利妥
善安排機上防疫措施與返台後續醫療處置。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請問一下鍵盤大法官
指揮中心舉出了法源依據~
打臉了你舉得蔣萬安 台大法律系 前檢察官
不知道指揮中心現在說得對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