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2名被送中偷渡港人 已遭深圳警方刑事拘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0-09-13 17:50:18
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009130130.aspx
2.新聞來源︰
中央社
3.新聞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12名被送中偷渡港人 已遭深圳警方刑事拘留
(中央社台北13日電)12名港人8月底試圖走水路偷渡台灣時,遭中國海警攔截後扣押。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今天發布消息稱,這12人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採取刑
事拘留強制措施。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今天下午發布情況通報,稱8月23日遭廣東海警查獲的「李某某」
、「鄧某某」等12名「非法越境人員」,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該局依法採取
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通報並稱,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公安機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中國廣東海警8月23日在香港東南方海域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港媒當時報導,船
上有12名計劃逃來台灣、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青年。這些人被捕後,遭帶到深圳
鹽田看守所關押。
媒體先前曾報導,廣東海警所說的「李某某」,就是參與過反送中運動的「香港故事」成
員李宇軒。
此外,受其中一名當事人家屬委託的中國大陸律師盧思位,先前向香港有線新聞引述和他
交涉的警官說法透露,他的當事人可能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但根據今天的通報,涉事的12人被控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並未被控涉嫌「組織他人
偷越國邊境罪」。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22條規定,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
嚴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8條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者,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8條又指,若有以下情形者,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
刑,並會判處罰款或者沒收財產。
情形包括: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以及有其他特別嚴
重情節的。(編輯:賴言曦/沈朋達)1090913
4.附註、心得、想法︰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中國抓到的那12人的部分是6名家屬委託律師被拒絕安排會面,
且中方聲稱那12位拘留人士已委託其他律師處理。
作者: EggAcme (Egg)   2020-09-13 17:52:00
被台獨了
作者: a0986188522 (a0986188522)   2020-09-13 17:52:00
滾動式台獨
作者: crossmyheart (我發誓)   2020-09-13 17:56:00
阿北政績+1
作者: langeo (langeo)   2020-09-13 17:56:00
對4%仔來說這群人幸福多了
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20-09-13 17:56:00
4% 國民黨 最想要的結果
作者: bill8345 (宗)   2020-09-13 17:58:00
這12人好幸福
作者: d125383957 (不可信任)   2020-09-13 17:58:00
GG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0-09-13 18:03:00
幹你左膠 智障左膠看到這個結果很爽?
作者: OverInfinity (超越無限)   2020-09-13 18:07:00
幸運 不用在台灣被陸委會關黑牢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20-09-13 18:12:00
沒有錯 民進黨應將偷渡客移送司法 或 修法提供政治庇護不然陸委會私設黑牢關人兩個月了 要繼續關 直到中共下台?
作者: dog990999 (姆咪心動動)   2020-09-13 18:18:00
作者: padye (~Tales of MADAO~)   2020-09-13 18:35:00
嘎雞:幸福就是這麼樸實無華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20-09-13 18:39:00
12個被柯呱熊粉害到的朋友
作者: DameKyon (那個路過的)   2020-09-13 19:21:00
超越藍綠左膠們 滿意沒 透明了 遣返了 又要靠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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