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何民間這麼多檢舉APP 警察廢掉了嗎?

作者: geotian (我不等曇花)   2020-03-25 14:42:12
午安我是林柏勛 信手捻來 可見民間許多檢舉app
大概是這樣:
1.「Fixtw」
最多人使用的《FixTw》蠻屌的,號稱秒速送件,一鍵搞定
有免費使用額度,超過的話可以用月費制。
2.「三寶終結者」
還有新上市的《三寶終結者》特色浮水印功能、拍攝靜音,這個是新出品的。
目前也正在發展中。
3.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警局
台北市政府編列預算設置「Hello Taipei」其中有違規檢舉專區,還有台北市警察局
自己有推出一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這兩個一樣的效果,但是等於公
家的預算編列了兩次,但,兩邊的各種欄位、夾檔上限都不同,讓推出實名制之後的檢
舉,在兩個系統中都分別受到不一樣的阻礙。
人本交通文化:
好,不論是什麼,可以用就好,但民間如此多檢舉用的APP,我想請問,公權力在幹嘛?
我先說我的發現,我發現警察是合法不檢舉,因為法律有規定,這些都是小事情,可以不
用罰。但小事情不只是讓這個月死了三位機車騎士,並排/臨時停車,也讓過去幾年死了
十幾位機車騎士。 交通部應該要正視這個法律,因為這個法養成了台灣人不守規矩的惡
劣文化。而且問國家公權力為何不取締,台灣所有警察局以及台北市公運處,就會拿「微
罪不罰」的這個法條,來替自己說項。這真是一個可惡的遮羞布啊。
貨車停車格不夠:
目前台北市的停車格,有設置貨車停車格,但是經常被佔用,而且,也沒有人來計時監
督,所以就是被亂亂停,當政府設置了,但卻不管理,跟塗綠色的人行道,變成停車天
堂有87分像。所以就是大家可以停紅線,為何要去停卸貨,國家完全失能,導致事故不
斷。而要增設貨車卸貨停車格之前,應該要先加強取締,讓真正設置的既有格位,可以發
揮作用。
補個幹,這個惡法就叫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之五
這個爛法律,有人聽過嗎?非常惡劣!
法律連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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