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台灣言論自由已死

作者: lantieheuser (lanti)   2019-06-23 18:43:42
※ 引述《howhowhaha (哈哈浩)》之銘言:
: 看到這種言論就覺得很荒唐。
: 你說媒體應該享有不被政府干預的言論自由這點我同意,但是我們應該一起來看看媒體的
: 社會責任是什麼?
: “社會責任論者指出,媒體不只要避免政府力量的干預,還要防範市場力量的不當干預。
: 也就是說,媒體不只應該享有免於政府干預的自由,也應該擔負起某種社會責任,提供讀
: 者/觀眾多元的資訊以及完整的報導,並確保人民接近/使用媒體的權利(right of acc
: ess to the media)。社會責任論者甚至提議政府應該負起督促媒體實踐上述社會責任的
: 義務。”
: 資料來源:https://reurl.cc/2G6Da
: 偏偏就是像中天這種電視台只想享有媒體至高無上的言論權卻不想去承擔媒體應該承擔的
: 社會責任,想到就覺得可笑。
: 更可笑的是身為被洗腦的閱聽人還為這樣的媒體辯駁。
推文紊亂,還是直接回一篇。
所謂的自由是政府在對人民 "不強制" 的承諾。
言論自由就是人民不會被政府 "強制不准說話"。 (武力、拘禁等...)
政府不一定需要向他的人民承諾包含言論在內的一切自由,當然也可以
只承諾有限度的自由。而一旦承諾了,作為自我立法的政府自當遵守。
所有自由都是相對概念,沒有甚麼叫 "真正的自由"。
只有相對自由,和相對不自由。當我們說:中國 "沒有言論自由" 時,
我們真正的意思是:中國政府對言論的限制 "相對較多"。
現實上沒有一個完全自由的國家,因為完全自由這概念本身否定了政府
存在的必要;但也沒有一個完全不自由的國家,因為這消滅了人民依附
國家的理由。所有政府,都是在光譜中的某個相對位置。
根據以上:當你要求媒體言論必須經過某些審查,滿足某些價值,符合
某些你所謂的責任才能發表時,不管你換多少花樣表達,這行為本身就
是在 "限縮言論自由"。也就是在言論自由和其他價值間衡量輕重。
你可以說:為了某些目的,限縮言論自由有其必要;但你不能說,
這不叫限縮言論自由。講白一點,你不能既要當婊子,又想立貞節牌坊。
你頂多說:即使稍加限縮,我們還是相對自由的。
再換個角度,當你要批評某個國家沒有言論自由時,你也可以觀察該政府
是否因此創造了其它價值。
最後技術上,電信媒體特許獨佔了公有頻道資源,所以可以從管制頻道的
方向著手。對反旺中的人來說,從 NCC 下手並沒有錯。這叫控制言論,
但不是限制言論自由。你還是可以說,我沒不讓你說,我只是不給你頻道
罷了。問題是:NCC 非得同意某些人的主張,以此作為標準嗎?
需不需要限縮對岸對臺灣媒體的影響當然可以討論,畢竟任何事都是價值
的衡量。唯,當你把某件事教旨化當作無上的信仰,而且這教旨還是自己
發佈的時,才會面對這種無法解釋和處理現實的矛盾和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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