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姚打柯的競選支出對柯很傷

作者: coober   2018-03-22 00:24:24
※ 引述《takenostand ((紫色隱者))》之銘言:
: 唉,其實我可以知道j6大不爽的點啦
: 市府發言人一堆沒路用的(對不起,這實話),常常狀況外,已經換了三.四個了,他們基
: 本上連節目昨天黑柯什麼內容都不清楚沒辦法掌握,被洗臉很常有
: 然後,柯自己的態度也只能越來越軟爛,還只能自己生悶氣。我去問柯一個朋友,為什麼
: 柯不提告,他也只說柯的想法就是"沒時間,沒錢打官司"。
: 奇怪,出庭可以律師去就好,錢可以講好打贏官司由對方支付訴訟費用,賠款律師全拿,
: 這樣我不信有律師不接。
: 不過說歸說,我相信柯還是很鄉愿啦,可能還是會覺得要留生路給人家
豈止市府發言人沒路用
包括整個市府都沒路用好嗎
這些人全部都是舊思維
整個市府只有柯一個人是台灣新政治的希望
台灣只有靠他一個人的領航與指導
才能成就新的政治
所以市府任何單位出問題
都是藍綠夾殺 都是惡鬥
DPP陷害 插暗樁害的
絕對不是柯P用人出問題 所以不可以檢討柯p的管理能力
總之~ 柯P好可憐 都被欺負
河粉大家要一起挺他
阿伯是誠實的 可愛的 唯有柯才能帶領台灣新政治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8-03-22 00:26:00
等結果吧不要真的變成羅淑蕾就難看了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8-03-22 00:28:00
柯黑廢到只能講些屁話刷存在感,啊,看來是連這些垃圾名嘴講的垃圾話都信了,我實在佩服人類的不思考下限
作者: antilibra   2018-03-22 00:28:00
啊 離開的不就沒得抽啊 林鶴明表示:
作者: tingking3344 (水壺)   2018-03-22 00:29:00
你說的真好阿伯是誠實的 可愛的 唯有柯才能帶領台灣新政治
作者: antilibra   2018-03-22 00:30:00
啊 林鶴明該不會是dpp的內應吧 搞不好陳...
作者: elick007 (專屬天使)   2018-03-22 00:35:00
好險柯沒跟你一樣低能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3-22 00:36:00
樓上的人身攻擊
作者: guitarspirit (e^ipi=-1)   2018-03-22 00:37:00
真的不需要反串 你要罵柯p直接點 只會讓人瞧不起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8-03-22 00:41:00
廢文 下去領五毛
作者: antilibra   2018-03-22 00:41:00
這篇怎會在罵柯p 這篇主要是酸柯彌 不是連申請都沒申請 就在甩鍋給他自己最初的兩岸小組顧問 這版有人討論?
作者: creative (創新)   2018-03-22 00:53:00
DPP的民代是選出來的,柯的市府幕僚是政務官跟著他進去的,你連類比都引喻失義,不知道要跟你談論什麼你怎不說蔡換閣員,甩責任也是一流啊
作者: coober   2018-03-22 01:02:00
河粉一百零一招 跳針大法又施展出來了!!!
作者: guitarspirit (e^ipi=-1)   2018-03-22 01:08:00
那你知道以前雙城論壇來台的官員是用什麼名義申請??那是北市府申請??還是上海方申請的呢??
作者: antilibra   2018-03-22 01:10:00
兩岸條例第10條第2項
作者: guitarspirit (e^ipi=-1)   2018-03-22 01:10:00
如果以前都是上海方申請 來台名義又不是雙城論壇照者以前的往例 李文輝沒法來不是很正常?
作者: antilibra   2018-03-22 01:11:00
同法第15條第3款
作者: guitarspirit (e^ipi=-1)   2018-03-22 01:13:00
我看了 那如果是像李文輝這種被禁止入境的人有前例是能申請進入的嗎?如果是沒有前例 那被當作無法進入台灣 不是很正常?
作者: antilibra   2018-03-22 01:15:00
先把我說的法條先看過先吧 另要了解左岸人入台的模式 請參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五條第六條
作者: guitarspirit (e^ipi=-1)   2018-03-22 01:15:00
你說的那兩條都是對於一般中國來台人士 李文輝特例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8-03-22 01:15:00
作者: antilibra   2018-03-22 01:20:00
聯審會審查是個案審理 連辦法的專業交流等模式都沒試過 我不知道他在抱怨陸委會卡雙城什麼的
作者: guitarspirit (e^ipi=-1)   2018-03-22 01:20:00
我看了 你跟我說的是申請的所需的規則和需要的資料但我還是只想問 這些一樣適用於李文輝這種禁止入境的中國人嗎 我非學法律的
作者: antilibra   2018-03-22 01:23:00
辦法第12條 "得" 可以協調聯審會委員就管制條件協議專案嘗試不然你想城市外交 姐妹市來的那些左岸官員 黨官是怎麼來的?
作者: guitarspirit (e^ipi=-1)   2018-03-22 01:27:00
可是我看許可辦法12條是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而且一、現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成員。光這一點 李文輝根本不能進來沒事 我看到下面的 但李的特殊是很特別的他是因為之前中國好聲音 事件被禁止入台他又是12條的不能進入要協調的人
作者: antilibra   2018-03-22 01:33:00
"得" 原則是限制不入 但符合程序正義的程序審查後 可以例外的或許附條件 管制模式通過 只是不照台灣這的法令走 下次再申請來台就會被列入參考
作者: guitarspirit (e^ipi=-1)   2018-03-22 01:33:00
柯p沒去試過 只講 陸委會不准李文輝來台怎談雙城?其實他也非法律人士 法務局部知道有沒有跟他談過
作者: antilibra   2018-03-22 01:35:00
總之 就算對同一個要進來的人 每次申請都是聯審會個案審查處理
作者: guitarspirit (e^ipi=-1)   2018-03-22 01:35:00
以他非法律專業的角度 和他知道李是禁止入台的人我覺得他講這句話 並沒有什麼不妥我知道你的意思 就算是這麼特別的人 北市府應該申請但沒申請過直接脫口這句 你聽的不爽那就是柯只知道李是禁止入台的人 因為沒問過法律人他脫口說 陸委會不准李文輝來台怎談判?你可能是想說他有政治算計或什麼 不要辦推鍋給中央我是覺得柯P不要辦也好 你不爽罵柯P 我也覺得沒差反正柯在這種外交議題上失分也不是第一天柯P在外交的失分本來就是該罵 我也沒要護航但很多柯粉不爽的是像蕭亞譚姚立明這種抹黑你可以開篇文章罵柯P 這個失分 至少我不會去護航柯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8-03-22 03:03:00
謝低級反串w
作者: jimmysts (jimmysts)   2018-03-22 07:55:00
希望你是反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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