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總統府爆血汗勞工 表姐:不適用《勞基法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03-30 08:44:20
※ 引述《GV13 (遠見13)》之銘言:
: 總統府爆血汗勞工 總統表姐:不適用《勞基法》
: 蘋果日報
: 媒體報導,總統府中的「聘用機要」與「聘用研究員」每月加班總時數動輒超過50小時

: 甚至100小時,不但拿不到合理加班費,還得24小時待命。總統蔡英文的表姐、勞動部

: 林美珠今在立院表示,這些幕僚任用、給假、加班費都是依公務員法規,不適用《勞基

: 》;至於總統府內適用《勞基法》的員工,將請北市勞動局調查。
: 《周刊王》報導,總統府中的年輕幕僚到府內擔任「聘用機要」與「聘用研究員」,但

: 月加班時數遠超過《勞基法》每月最高上限為46小時之規定,總統府成了最大血汗工廠

: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邀林美珠對勞動部業務進行報告。立委陳宜民質詢時說,天子與庶民

: 罪,不應該總統府出現違法,相關單位顧及政治因素,還不去調查,危及勞工權益;林

: 珠則回應,經查總統府內沒有「聘用人員」這樣的職稱,相關人員都是依公務員法規,

: 聘雇或機要人員聘用,任用、給假、加費都是依公務員規定,不適用《勞基法》。
: 至於總統府內其他適用《勞基法》勞工,林美珠說,因總統府位於北市,將請北市勞動

: 調查。(唐鎮宇/台北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9/1086658/
根據法規來講!
總統府所 聘用機要只要是非正式「正職公務人員」一律都以勞動基準法!
然而好比台鐵人員.臺電人員.台水人員...等等!
因為之前法官有判決案例,不要懷疑了!
然而公務人員兼勞工這種的,也是屬於勞動基準法來管理!
而公務人員兼勞工這些人員,除非在職期間犯錯,例如:貪污.圖利財團....等!
才使用公務人員懲處辦法來懲處!
其他情況則是以「勞動基準法」的法規來管理!
所以總統府 聘用機要應該也是屬於「公務人員兼勞工」,所以用這個文字敘述來看的話

總統府所聘用機要加班還是要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上限「每月46小時」!
除非總統府要有在勞動部申請例如:保全警衛....等「責任制」行業,才可以加班上限超
過每月46小時!
所以表姊不是學法律的嗎?
怎麼連最基本都不知道,這樣還敢當勞動部長,阿~抱歉!抱歉本人忘記了!鬼島沒有勞
動部.只有資動部、而資動部底下資工局!
還有台鐵局還要知法犯法,台鐵依法休假也是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憑三小記曠職?
台鐵局知道自己首先自己已經觸犯勞動基準法法規了嗎?
作者: fttf (風就是無盡的憂傷)   2017-03-30 11:26:00
垃圾部長 無能小英
作者: cafupupu (順理以成章scannain)   2017-03-30 14:20:00
資進黨進口美豬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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