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這次案例開天價,是不是建商互搞沒研究就不評論了
: 但建商、開發商互槓,互卡
: 在台北市根本就是公開的秘密
: 光小弟家附近的基隆路一段37巷上
: 短短兩三百公尺就有好幾家建商跟開發商
: X虎開發~X山林~來來去去一堆
: 別人整區塊整合了八成以上,我就插一間房子卡死這個案子
: 公部門不介入,就是像信義區忠孝東路以北
: 一堆案子都卡個十幾二十年
: 我是建議啦,整合達到區域某個比例程度的住戶同意都更,就由政府介入
: 一、反對戶由政府強制搬遷
: 二、但建商需於該戶原地原空間
: 規劃配置出入空間、大小格局均不變之一戶
: 並負責建造時期原住戶的住宿費用
: 三、該住戶由政府專案處理獨立產權登記
: 四、建商有拒絕該產權住戶日後使用新建案所有公設之權力
: 政府不介入,照現在批柯的玩法
: 台北市都更世界末日前都動不了啦~
要都更也要合情合理!並非使用公權力讓釘子戶臣服的條件,這樣只會讓更多人更加反抗
都更知道嗎?
: ※ 引述《phoenixzero (九尾盛)》之銘言:
: : 其實每次看都更案
: : 往往都是1戶居民反對
: : 然後爭議點不外乎是 錢 有感情 等等等
: : 會讓我覺得 答應都更的居民真的很笨
: : 幹嘛這麼早答應都更
: : 每次看到20幾戶的人 等一戶同意
: : 都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 : 都市要進步 要改造 這也是你們說的
: : 但是侵犯到我家 抱歉我誓死捍衛
: : 法律說要100%同意戶 我就是要當那1趴的不同意戶
: : 因為我對房子有感情 因為我覺得價位談不攏
: : 真的覺得都更這條法律應該要修改
: : 都更是必然要做
: : 城市到底是要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 還是永遠擺爛?
: : 這真的很難思考
再來為什麼我會說賤商非常「貪」!
只會用都更前市價買都更前或都更前市價加幾百萬來買,然而蓋好就原本都更前的市價n
倍賣,那麼你覺得賤商不貪嗎?
光是根據媒體所知道,用蓋好100間房子賤商只要能賣出1/3=約33間房子就成本回收+賺一
些了!
那麼剩餘2/3也是賤商慢慢賣,慢慢賺或者承租出去收租金也賺知道嗎?
我在用頂腥的好朋友(陪胃硬衝出來開記者那一位)
他們集團去年有個建案,採取的以戶換戶,實坪多少就換多少坪,外加營造期間負擔每戶
住戶每個月房子租金!
而蓋好房子我記得原本房子加倍多一點,新蓋好房子總數-原住戶=該集團只拿這些就有賺
頭了!
而且蓋房子所有成本原住戶免負擔一毛錢,由該賤商全額負責!
那麼自己想想看,賤商這樣搞都能賺了!
更何況用都更前的市價或都更前的市價+幾百萬來買,你覺得賤商賺多大了吧!
那麼為什麼「准賤商貪錢、不准原住戶貪錢」這是怎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