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三級獨立機關首長 政院:不適合經立院同

作者: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25-11-12 07:33:51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鈺馥
3.完整新聞標題:
三級獨立機關首長 政院:不適合經立院同意
4.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要求相當三級之獨立機關
正副首長,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昨日表示,現行相當三級機關之
獨立機關,不適合改由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避免因政治性 失去專業中立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指出,翁曉玲委員提案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廿一條增訂
相當三級之「獨立機關」正副首長,應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並非指所有三級機關。
人總強調,現行相當三級機關之獨立機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合議制成員,基於以下因素係由行政院任命,不適合改由立法院同意
後任命:一、三級獨立機關係基於特定專業領域設立,職能偏重技術監理、專業審查及事
實查證,屬專業導向之監督管制機關。
人總指出,二、且基準法第廿一條已規定,其合議制成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一定比
例,已具備基礎政治均衡性之要求。三、其任命程序應強調回歸專業取向為主,避免因政
治性而失去專業中立。
人總說明,至於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
交易委員會)偏重於廣納社會多元價值,處理人民重大公益事務與資源分配,直接對人民
產生規制效果,影響權益甚鉅,必須充分顧及政治與社會多元價值及意見,其成員任命有
受國會監督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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