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zinkisa (mazinkisa)
2025-11-01 02:02:58不懂為何要發這樣的文
而既然要發文,文內主張卻又不用肯定的捍衛權力角度出發,寫的既存在解釋空間卻又不想留情的矛盾現象
※ 引述《godofsex (性愛戰神)》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EVd3AUZ.jpeg
: 謹代本所當事人范姜彥豐先生聲明如下:
: 一、本人於民國114年10月29日聲明所為之內容,均有明確證據可供支持,亦必將證據於
: 訴訟中適時提出,相關事件發生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不容既「不是破壞家庭」卻又「超過
: 了朋友間應有的界線」之矛盾存在。
既然要捍衛自己的配偶權和交配權
那為何不很肯定說明
事件發生在婚姻關係期間就堅定的說明就好
為何還要脫褲子放屁用“相關事件”
這樣說到底在指什麼事情,幹嘛這麼模糊
其次,既然要發聲明捍衛權力
那為何“不容既「不是破壞家庭」卻又「超過
: 了朋友間應有的界線」之矛盾存在。”
直接說就是破壞家庭和不是朋友關係關係就好
把文字寫成有解釋空間「不是破壞家庭」和「超過了朋友應有的界線」
這是要保留「真沒破壞家庭關係」的空間嗎?
既然確定發生了什麼,為何要留下解釋空間,
除非單方面自己也認為「真沒破壞家庭關係」和認定「真朋友應有的界線」是包含了哪些行為
主張看似在強調矛盾,卻又留下解釋空間
請問這是要捍衛配偶權和交配權的樣子嗎?
不懂!
: 二、大人的傷痛不應牽連無辜女兒,為避免數位足跡對女兒造成的影響,懇請社會大眾給
: 予本人照顧女兒必要的隱私空間,
: 以保護女兒身心健康成長的環境。
那就不要提就好
你提出來就留下數位足跡了
網上應該也有法律專家建議別再法相關說明
但閣下卻還是發了,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啊!
: 三、無論遭逢何等打擊,本人從不揣測也毋庸揣測,成為爸爸與孩子共同生活3年來,無
: 論過去、現在還是未來,本人對女兒的愛永遠不變。
更奇怪了,這樣就沒必要說明
直接一句簡單堅定的說「他就是本人的女兒」
你這樣說明只是強調「共同生活3年」你真把女兒是當女兒愛她而已,然後就沒了
到這更不懂了!
: 四、謝謝各界的關心,本人相信公理或許遲到,但終會到來。
那「公理」到底要不要來
既然要爭取配偶權和交配權為何處處充滿不肯定
是不肯定公理存在,還是只是想爭取「配偶權」和「交配權」無條件解除空間
整體真看不出有任何堅定捍衛權力的文字
: 有沒有八卦?
大概有吧!
不然就是這是非法律正式用語的私人文件
未來會有律師代筆正確嚴謹的聲明文件
只能說堅定的捍衛「配偶權」和「交配權」這沒什麼可恥。
捍衛自己權限是所有人都會支持的。
捍衛「不戴綠帽」權限是所有人都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