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彭振聲沒有翻供!為何認罪出庭全說了 咬

作者: CTC0115 (Blank space~)   2025-09-02 14:48:32
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謝亞庭
3.完整新聞標題:
彭振聲沒有翻供!為何認罪出庭全說了 咬定柯文哲圖利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謝亞庭、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密集審理京華城案,今(2)日開庭傳喚前台
北副市長彭振聲作證,上午先由檢方進行主詰問,接著由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方續行
反詰問,並一路開庭至下午1點,法官諭知暫時休庭。外界關注彭振聲今天是否將翻供,
然而檢方早上也多次提示他過去在偵訊時的證詞,彭均未有否認或推翻過去供述情事,且
也當庭說明為何稱柯文哲圖利及自己認罪的原因。
彭振聲表示,在擔任副市長任內,就他印象所及曾和沈慶京見過4次面,其中一次於2020
年2月,沈慶京和應曉薇有前去副市長室拜會,商談希望恢復12萬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
面積,不過因當時京華城公司和北市府仍在訴訟階段,他當場便拍桌回絕掉這項請求。
隨後於2020年4月,京華城公司持續向北市府陳情,內容同樣是希望都發局研議回復12萬
0284平方公尺的允建樓地板面積。
檢察官廖彥鈞詢問,是否曾看過這份陳情函?彭振聲回覆「市長有轉交給他」,並稱柯文
哲當時曾詢問是否能回復樓地板面積?因此他才找上都發局的承辦人員研擬說帖,該說帖
內容主要是回覆「不可行」,柯閱畢則做出裁示「公務員以不坐牢為原則」。
廖彥鈞詢問,那為何彭振聲會在京華城案送都委會研議的公文上蓋章?是否因同年3月,
柯文哲曾在與應曉薇的便當會上裁示送交研議?彭回覆「是」。彭振聲更透露,在京華城
案送研議前,應曉薇曾要求要他「緩一緩」,然而他當時僅是看了應一眼,因為他個人並
無駁回本案的裁量權。
彭振聲表示,民眾有權依循《都市計畫法》申請容獎,都發局對於適法性需做初步把關,
若可行就會上陳給市長、送交都委會研議。然而,京華城公司當時於陳情函中夾帶了一張
「方案四」,他予以尊重、也不能說人家亂寫,但仍應符合法定程並依照法規現有容獎項
目進行申請。
談及京華城案的公告公展簽呈,彭振聲曾在偵訊時向檢方證稱「柯文哲特別關心京華城案
」、「僅有京華城案是由柯文哲決行」。彭振聲表示,他在去年被收押前,曾打電話給都
委會前執秘劉秀玲確認,劉也說明大部分的公告公展簽呈都是由他決行,因此才會和檢察
官這麼說。
至於該簽呈為何要上陳給柯文哲決行?彭振聲曾於偵訊時向檢廉證稱,因為他沒有參加過
專家學者會議,且見陳情內容是「準用」都更容獎項目,他擔心在適法性上仍有疑慮,加
上本案為都市計畫法的重要案件,因此才想說讓市長過目。
彭振聲今天也補充說明,因為時任北市府副秘書長李得全曾在簽呈上用黃色便利貼加註意
見,該意見是否代表反對「他不予置評」,但陳情函所提及的「準用」是準用到哪?他不
清楚,且本案涉及區域性計畫,他認為讓柯文哲去了解較為妥當,又因當時北市正在推展
「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他認為要讓市長知道都發局「有在辦」。
對此,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於反詰問時追問,為何柯文哲裁示將陳情案送交研議就是圖利
?彭振聲說明,因柯曾於說帖上批示「公務員不坐牢」,另因京華城公司與北市府當時仍
在訴訟中,依照北市處理人民陳情案的作業要點,訴訟中不應受理民眾陳情案,柯卻裁示
將本案送交都委會研議,且後來他經檢察官告知「陳情轉研議」就算圖利,他認為檢察官
是法律專家,因此就接受檢方見解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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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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