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新唐人
2.記者署名:盧勇信
3.完整新聞標題:
涉竊營業祕密 台4人遭中企高薪挖角 嘉檢起訴2人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8月26日訊】曾在製造銅箔基板等相關的股票上櫃公司任職的陳
姓男子等4人,任職時均簽署「員工保密約定書」,但在前兩年4人陸續離職,並被中國某
科技公司高薪挖角,近日遭檢調查獲,嘉檢偵結,有2人依違反《營業祕密法》起訴,另2
人通緝中。
中央社報導,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46歲陳男、45歲張男及遭通緝的林男及盧男,均曾在
製造銅箔基板等相關的股票上櫃公司任職,分別擔任廠長、組長及助理工程師等職務,工
作數年後,4人陸續自112年(2023年)1月至113年(2024年)5月間離職,任職時均簽署
「員工保密約定書」,不得洩漏營業祕密。
嘉檢表示,中國大陸某科技公司高薪挖角林男及盧男任職,盧男、林男於去年11月間陸續
遊說招攬尚在公司任職的陳男及已離職的張男加入大陸的公司;由陳男、張男負責搜集製
造銅箔的相關營業祕密資料,並交由盧男統籌,以作為日後洽談薪資福利的價碼。
嘉檢調查,陳男、張男及盧男、林男成立4人Line群組,作為互相聯繫及上傳營業祕密資
料使用,陳男等4人以原公司公務電腦下載後儲存至隨身碟及翻拍公司電腦文件資料方式
,重製公司20件各系列銅箔產品的製程方法、配方及設備等相關營業資料後,以Line傳送
或親自交付紙本資料方式洩漏。
嘉檢表示,陳男曾於今年3月底、4月初透過大陸通訊軟體與大陸張姓男子聯繫,傳送研發
銅箔指標調查表格,表格內容包括大陸公司研發銅箔產品的參數資料,以及陳男原公司的
相關數據資料,顯見陳男原公司生產銅箔的營業祕密數據已作為大陸公司未來的研發產品
使用。
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據報調查後,分別於今年4月下旬及5月初持搜索票前往陳男、張男住
處搜索,查扣手機、隨身硬碟、儲存媒體等證物,並從中發現陳男等4人疑洩漏營業祕密
的大批資料,已在大陸任職的林男、盧男獲悉陳男、張男遭調查,則滯留大陸未歸被通緝
。
嘉檢偵結依法起訴,陳男、張男涉及《營業祕密法》的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知悉營業祕
密未經授權而重製、洩漏營業祕密罪嫌。
(責任編輯:盧勇信)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ntdtv.com/b5/2025/08/26/a104014433.html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