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0121 (愛玉冰™)
2025-08-25 23:06:47老實說
這種不怕你罰 只怕你不罰而已
會被罰 代表有達到宣傳效果
然後讓同行覬覦 才去檢舉你
或者大量民眾吃完沒效果 跑去檢舉
沒被罰 可能代表廣告用詞不夠聳動
這樣無法讓消費者有購買慾望的衝動
得說
只要罰則不改為營收的成數(最好是五成起跳)
這些營養食品廠商根本沒在怕
就把這些罰金當成另類的行銷廣告費罷了
※ 引述《wWwWw5566 (你的貓已跟著我回家了)》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TVBS 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陳昫蓁
: 3.完整新聞標題: 百萬網紅77老大出事了 遭北市「重罰484萬」原因曝
: 4.完整新聞內文: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
: 規廣告共開罰281件、裁罰3,704萬元。其中食品廣告違規182件,裁罰金額達2,384萬元(
: 64.3%)金額最高,藥品/醫療器材19件、裁罰780萬元(21.1%)居次,化粧品佔80件、裁
: 罰540萬元(14.6%)位居第3名。其中百萬YouTuber「77老大」參與研發的輕養生品牌
: 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違規廣告罰鍰達484萬元,且已
: 連續3年皆為第一名。
: 衛生局分析「裁罰金額高的違規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樣態,發現業者常將一般商品宣稱
: 療效,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而19件中非醫療器材宣稱療效8件(42.1%)
: 、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5件(26.4%)、醫療器材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藥
: 品廣告未經核准2件(10.5%)、藥品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呼籲業者應依規
: 定刊登廣告並提醒民眾勿信誇大廣告。
: 臺北市衛生局統計罰鍰累計前3名違規產品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
: ,違規廣告罰鍰達484萬元,該公司之「『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詞句涉
: 及誇大不實。罰鍰累計第2名為「雙江生技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230萬元,其「代
: 謝調控醫能精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
: ,違規廣告罰鍰200萬元,其「RE.OWN淨透肌膠原胜肽」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臺
: 北市衛生局針對以上違規廣告已依法進行裁罰。
: 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225件(80.1%)最多,其次為電視共45件(16%),
: 廣播5件(1.8%)居第3。進一步分析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116件最多、裁罰金額
: 1,648萬元,另針對社群媒體進行分類統計,Facebook 30件、裁罰499萬元,Instagram 9
: 件、裁罰146萬元,YouTube 3件、裁罰45萬元。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減肥瘦身類佔第1位
: ,共24件(13.2%),其次為宣稱皮膚美容類23件(12.6%)及宣稱提升免疫力類22件(
: 12.1%)居第3(如表5);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佔第1位
: ,共20件(25%),其次為除皺、除紋類共16件(20%),生髮育毛類宣稱共15件(18.8%
: )居第3。
: 非藥品、非醫療器材宣稱醫療效能 重罰2500萬
: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一般商品廣告如宣稱施用於人體並涉及診斷、治療、減輕、預防人類
: 疾病之醫療效能,則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若產品具有醫療用途,應依相關
: 規定辦理藥品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刊登廣告亦應事先申請核准,才可刊登;如宣稱效能
: 非針對人體,則非屬醫療效能,應提供客觀科學驗證等相關事證資料證明其宣稱效果,否
: 則將涉及誇大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 另外,一般食品非藥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減肥瘦身、皮膚美容等涉
: 及改變人體生理或外觀功效,更無預防、改善或治療疾病之醫療效能;化粧品僅施於人體
: 外部潤澤髮膚、修飾容貌等,並不具有促進細胞活動或除皺、除紋等效能。提醒民眾購買
: 商品時,謹記「停、看、聽」三原則,勿聽信誇大不實廣告,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
: 醫療機構就醫、遵循醫師指示或藥師、營養師等專業醫事人員建議,以免延誤就醫又破財
: 傷身。
: 臺北市衛生局持續監錄、稽查違規廣告,經調查屬實,依法裁罰以遏止不法。非藥品或非
: 醫療器材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或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新臺
: 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藥品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藥事法
: 第6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 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1條規定,可處新臺
: 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廣告涉誇張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
: 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
: 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涉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得依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
: 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life/297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