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釋字 第264 號 關於立法院普發現金議決?

作者: nickstarwind (未來在手中)   2025-07-16 12:27:02
釋字 第 264號 解釋文
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旨在防止
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
立法院第八十四會期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請行政院在本(七十九)年度再加發半個月公
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以激勵士氣,其預算再行追加」,係就預算案為增加支出之提議,與
上述憲法規定牴觸,自不生效力。
今天立法院提了全民普發普發一萬,還稅於民,號稱叫議決。
先不說,是不是全體人民都有繳稅
早在1990年時,早發生過一模一樣的事了!
時空背景:
總統/行政院是國民黨
立法院是國民黨
憲法法庭大法官人選,全部都是國民黨
球員 裁判 全都是國民黨
當時立法院決議要幫軍公教加薪(X) 買票(O)
決議要加發半個月薪水只給全國軍公教人員。
結局:直接宣告違憲!
換言之,立法院自己提編預算之議決,都是違反國家權力分際,破壞國家既有運作制度。
按目前藍白雜草護航風向,難不成,按此邏輯
立法院自編預算,為全體立委加薪每月上千萬也行?
還是板上能對釋字 第 264號 再詮釋新解?
(別叫我回去翻逐字稿全文,已閱讀完畢)
全文: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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