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5-06-27 02:43:34文明法治的人權社會
絕對不能容許這一群人 自以為是的去監視、干擾其它平民
連警察都沒有的權力、需要搜索票才能做的事
他們竟然認為自己平民的身分可以做
覺得這樣做沒錯? 留言中還一堆人叫好?
我已用檢舉人身分 向台北警察局線上報案
https://meee.com.tw/pYvt4Il
https://meee.com.tw/qbZcJE9
https://meee.com.tw/SRfhqQF
強制罪為"非告訴乃論" 任何人只要蒐集足夠證據 都可以報案檢舉
影片中沒有身體接觸的物理上"強暴"
但語言與錄影逼近行為 就達到"脅迫"
另外還有社維法68條(我報案論述中 忘記寫68了) 第二款
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大家以後看到這種事 就盡量報案 不然光是網路上譴責沒有用
搞不好他們還覺得 你是敵國間諜 你越譴責 他們越覺得自己做得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