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館長狂讚大陸進步 陸委會:建議久住「就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6-12 20:35:15
※ 引述《Ryo5566 ()》之銘言:
: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 「館長」陳之漢近日赴中國大陸開直播,頻頻誇讚大陸進步繁榮,引起許多關注。對此,
: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表示,旅遊往往看不出社會的真實面,建議館長在那邊久住,「多看
: 看、多了解,就知道人家真正的生活到底是什麼樣。」
: → TackoFall: 很怕之後抗中很難騙到票喔 211.76.74.210 06/12 17:49
要從這個角度來想,除非中共想主動求和、妥協,否則是不可能的事
況且今天的記者會,除了館長到中國之外,還提到:
一、陸委會聲明: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年只有二十八歲,原來被判四年八個月,還有一年半就能夠出
獄,但現在卻可能面臨終身監禁,我方政府和國際社會都高度關切。中共與港府應該停止
打壓,不要再對民主人士趕盡殺絕。今年是反送中六週年,港人為追求民主人權,現在面
臨中共更嚴厲的高壓統治。這也提醒國人應該正視中共的威脅,守護民主自由,我們也會
持續強化防線,抵制中共的威權輸出。
二、記者提問:張立齊被註銷台灣戶籍
1.中央社:
在軍公教清查專案時查到兩名具有大陸身分的公職人員,均非出於自主意願取得這個身分
,而是自幼就由父母辦理。在這次清查專案的過程之中,兩人均主動承認,所以根據兩岸
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二項的規定,主管機關認為有特殊考量的必要,所以保留他們在台灣的
身分。這兩人目前無法前往中國大陸,有待相關職務結束後,仍必須赴陸進行放棄的相關
程序。
當時張立齊申請並拿到陸方的定居證時,是沾沾自喜而且在網路上非常高興的宣揚「終於
可以兩岸一家親」等,「張立齊和這兩人的狀況完全不一樣」。至於「沒有大陸戶口、身
分證」部分是他自己說的,但無法證實,而我方確定的是,張立齊確實領用過大陸定居證
,至於效期是否已過則不在考量範圍內。舉例來說,中國護照效期是十年,即使失效,倘
若被政府查到,這個並沒有什麼不同,甚至過去有民眾為到中俄邊境旅遊,申請為期三個
月、中國發放的邊境旅遊護照,被我方查到時也已到期,但只要曾經領用過,對政府來說
就是違法。
2.風傳媒(追問「立場轉變」的問題):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聯合報曾詢問陸委會,當時已回覆沒有說過「定居證沒有違法」,
該報也沒有這樣寫,但是有其他媒體用標題「看起來好像我們有這麼說」;但實際上,當
時我們並沒有說領定居證一定違法或一定不違法。不管怎樣,最關鍵的問題是,中共近年
在福建促進兩岸融合,關於居住證、定居證幾乎到了做績效來發的程度,以致過去台灣人
到大陸領戶口、拿身分證,必須上繳台灣護照、身分證,但現在福建不這個麼做,等於是
故意讓你有雙重身分,所以針對陸方這一系列措施,也讓我方檢視兩岸條例所講的「單一
身分」是什麼意思,所以於今年四月十六日做出令釋。所有的解釋都要看這次令釋。
3.聯合新聞網:
張立齊確認曾申領大陸定居證、也證實有做接觸,主管機關有詢問他,他是否有拿到定居
證,他說有。
另外此報導沒有提到的,關於「翻牆不違法」一說(ETtoday)
陸委會也說:
該法律僅針對中國人,台灣人或外國人在執法上是不處分的。至於館長說的「在大陸上網
自由」云云,我(發言人自己)個人聽不太懂。
這些聽起來,都能見證其中的荒謬之處
還想錯誤聽信館長說辭的話,可別怪人家不良示範、教壞子弟等,要怪自己對法律一無所
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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