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唐寶寶忘帶40元發抖道歉 炸物老闆報警嗆

作者: cyshowen (嘉義秀伊恩)   2022-11-09 18:47:10
※ 引述《Roshan (Roshan)》之銘言:
: 為了四十元搞半天,值得?
: 你若真如你所說很忙,沒時間。
: 也是可以,東西就不要給對方,
: 請他拿錢再來換放在旁邊就好。
: 搞半天浪費一堆時間,都不只那四十元了。
: 到底懂不懂做生意?笑死耶!
: 很忙?我看是生意不好,東西難吃,才需要斤斤計較這四十元吧!
: 這位賣鹹酥雞的老闆/老闆娘,肯定不知道甚麼叫做機會成本。
: 就算賣炸物,懂一點經濟學的基本原來還是很好用的。
: 至少不用上新聞。笑死
: 我她媽如果我是旁邊的客人,立馬掏出100元請老闆不用找,我出。
: 以後這家店我也不會光顧了。幹他媽,好手好腳為了四十塊大動干戈。
通常懶得現場排隊用電話點餐,
打電話到店裡點餐外帶,老闆也是先做好放著等你,
當下點餐發現沒錢,老闆卻無法接受人家回家拿錢來付?
就程序上 都是 點餐製作 等一段時間 付款取餐
沒有吃 霸王餐根本無法成立
沒履行契約 唐寶只是沉默無法處理 也沒表示不付錢
同樣都點餐了,手機無法使用,
老闆就好聲好氣 看是要個電話基本資料 還是押個值錢物品就可以放回家拿錢了
要不要報警告人 是當天結束被顧客棄單 才該做的事
先把人家震懾到無法反應再來報警??
不管顧客是不是缺陷 一般人被這樣修理 就已經表明不打算做回頭客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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