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指控盧秀燕家族在捷運旁買地 盧拒和解前

作者: SmithPLVS (埔籠工史密斯)   2022-08-29 16:52:59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指控盧秀燕家族在捷運旁買地 盧拒和解前校長遭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追分國小前校長李順涼在中二選區立委補選期間,在廣播節目指涉台中市長盧秀燕
家族「摻入」中捷藍線土地利益,經盧秀燕等人提告,台中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刑法第
310條第1項誹謗罪嫌,對李順涼提起公訴。李順涼表示,只是針對捷運路線改變提出看法
,並無惡意,但盧秀燕不願和解,只好上法庭說明白。
起訴書認為,李順涼曾任台中大肚區追分國小校長,應了解在媒體發言,理應經過善意篩
選,自有較高之查證義務,接獲訊息後,輕率疏忽未妥適查證,即意圖散布於眾,指謫台
中市長盧秀燕的配偶廖述嘉家族,在台中藍線捷運B1站附近之學校預定地事先購買土地,
導致台中市長盧秀燕更改原本捷運路線,足以貶低及損害盧秀燕、廖述嘉之人格、名譽及
社會評價。
起訴書指出,今年1月19日下午5時許,李男接受寶島聯播網主持鄭弘儀訪問時,說到「盧
秀燕來改變,改變就是因為利益問題,甚至我也合理懷疑,盧秀燕自己的家族也摻入在這
利益裡面」、「(中捷藍線)B1站北移,學校預定地其實盧家人也已經去買土地了,盧家
就是廖家啦!」。
起訴書說明,該言論經電視節目討論引用,主持人周玉蔻公然對全國民眾說「昨天李順涼
校長說,對啦!他得到肯定的消息裡面廖家啦!盧秀燕的夫家有買」等,造成盧、廖名譽
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檢方強調,李男發表言論顯有惡意或重大輕率之情形,難認係
善意發表言論,仍應負誹謗罪責。
李順涼說,當時在節目中就有提到自己不是現職公務人員,難以查證相關傳言,透過地政
士等專業協助,也查不到,他強調只是評論、並無惡意,檢察官希望雙方和解,但盧秀燕
不願和解,他只好準備上法庭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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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嘴秋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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