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丁允恭酒駕肇事 未移送引討論

作者: xiemark (aisinjuro)   2021-07-15 08:23:58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保光、張議晨、廖炳棋
3.完整新聞標題:
丁允恭酒駕肇事 未移送引討論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7/14/realtime/13031032.jpg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左)昨天上午涉嫌酒駕肇事,在高雄市路口擦撞機車,劉姓女騎
士手腳受傷,送醫治療無大礙。圖/警方提供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昨天上午在高雄涉嫌酒駕肇事,撞傷一名女騎士,警方開出九萬元
罰單,並依公共危險罪查辦;丁酒測值零點二三毫克,且通過測試觀察紀錄表,警方請示
檢察官後未隨案移送,丁離開派出所。
丁允恭事後向媒體表示,前晚「喝了酒、睡了一覺,醒來以為酒退了,不知道會超標」;
本來要去醫院看受傷女騎士,但對方已經出院,他也與對方家人聯繫、致歉。
據了解,丁允恭目前在某建設公司任職,昨天上午八點卅分左右開車上班,在前鎮區復興
三路擦撞前方四十歲劉姓女子機車,劉女人車倒地,丁允恭停車報警,劉女手腳擦傷,經
救護車送醫後無大礙。
員警依程序對丁允恭酒測,酒精濃度零點二三毫克;丁承認前一晚在家喝了高粱酒,被帶
回前鎮警分局復興路派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酒駕罰單,但公共危險罪部分
未隨案移送,遭質疑「包庇特權」。
前鎮警分局副分局長黃元民說,依警政署發布「查獲酒後駕車肇事駕駛人之移送法辦原則
」函文規定,駕駛人車禍肇事,酒測值零點一八至零點二四毫克,依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
製測試觀察紀錄表,畫同心圓、走直線當客觀判定依據;丁經觀測合格,警方依「檢察官
與司法警察機關職務執行聯繫辦法」請示檢察官,將全案函送地檢署。
高雄地檢署說,員警是依警方內部作業準則,沒有違失;類似酒駕案件都有相同處置,收
到函送書後會進行偵辦。
警政署表示,根據法務部二○一二年「酒後駕車及夜間留置犯罪嫌疑人相關事宜會議」決
議,司法警察機關查獲酒精濃度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下肇事者,原則上不移送檢察機關
;但其他證據如足以證明確實不能安全駕駛,仍應移送。高雄市警方作法應該符合規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602251
6.備註:
酒駕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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