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2021-02-18 聯合報記者 李奕昕 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50名小模等級台女赴美賣淫 警破跨國色情媒介集團
4.完整新聞內文:
林姓女子為首集團媒介台灣女子到美國賣淫,利用我國赴美免簽證,兩年仲介50餘名小模等
級女子,客群多為當地華人,美方起疑攔下其中14人拒絕入境;刑事局接獲情資,本月在台
拘提林等3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檢方令5至15萬元交保。
警方調查,林姓女子(31歲)與美國色情應召業者聯繫,上網替賣淫女申請旅行授權(ESTA
),由陳姓男子(29歲)在臉書、IG、推特、微信刊登「赴美高薪工作」廣告,招募外貌姣
好的台籍女子。
台女赴美國洛杉磯、舊金山,住業者提供的租屋處,前往旅館或客人住處性交易,依外貌及
時數標準收費,性交易400美元起跳,最高24小時不限次數4000美元,外出伴遊1500至2000
美元,參加飯局100美元,業者抽佣約4成。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發現,不少台女隻身前往,沒有薪資證明或入學許可,還有人在90天
期限後出境再入境,2018年1月至去年2月過濾出50多名可疑女子,攔下其中14人拒絕入境,
詢問有人坦承赴美賣淫。
美國在台協會去年6月通報我國。刑事局國際科第二隊調查,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犯嫌改
在台媒介性交易,由林姓男子(25歲)擔任車伕,本月4日搜索在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的工
作室,拘提林女、陳男及林男;3人坦認媒介性交易。
警方查扣電腦,發現存有「美國通關指導原則」,教導女子入境時保持鎮定,面對美國官員
詢問可回答訪友,另仲介女子赴加拿大、澳洲賣淫。
警方說,台灣加入美國免簽證計畫多年,只要沒有前科或未被美方列黑名單,經上網申請,
可持台灣護照赴美從事觀光或商務90天,被犯嫌利用媒介性交易,引起美方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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