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兩邊都提告是最佳解吧?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21-02-05 15:19:44
如題
雞排妹提告性騷擾
但證據不足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 翁立友無罪
翁立友提告誹謗
但證據不足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 雞排妹無罪
兩個都無罪
其實是誤會一場
大家可以回家啦
作者: greenleaf520 (拉拉熊老師)   2021-02-05 15:20:00
矛盾對決阿 但我還是要看到血流成河
作者: MrSherlock (夏樂克)   2021-02-05 15:20:00
誰先告誰就輸啊,太難成立了
作者: Jackymo5   2021-02-05 15:21:00
若女方說謊 對媒體的放話就是誹謗證據 哪來證據不足就算不構成誹謗 也有民事侵權行為至於性騷擾 目前表面上確實沒看到實質證據
作者: MrSherlock (夏樂克)   2021-02-05 15:23:00
所以樓上支持翁提告囉?快提供證據給翁的律師呀
作者: Shawn5689 (Sion)   2021-02-05 15:23:00
先告先輸 智障鄉民只會法院認證
作者: Jackymo5   2021-02-05 15:24:00
事實如此我哪知道 只是就目前看來 確實若無性騷擾 放話
作者: segio (初華)   2021-02-05 15:24:00
法院認證是沒可能啦.先不說沒證據還會被法官嗆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HSKAO (^o^)   2021-02-05 15:25:00
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Jackymo5   2021-02-05 15:25:00
事實如何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5 15:28:00
3F是不是不知道釋509真實惡意原則,然後前幾天有一個總統候
作者: xmanhman (johnsmith)   2021-02-05 15:28:00
問題在於雞都說感覺感覺的,如果有請示律師應該也知道主觀感受很難告贏毀謗吧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5 15:29:00
選人敗訴,法官說言論自由保障因為他候選人就算後來證明假的也可以,現在正就說她聽改歌詞'開公司都覺得騷擾也感覺被碰
作者: Jackymo5   2021-02-05 15:30:00
所以才說就算誹謗不成立 也有侵權行為 名譽權的問題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5 15:30:00
你要"證明" "她感覺"是假的嗎?
作者: Jackymo5   2021-02-05 15:33:00
前幾天那個不起訴 若放於民事 未必沒有侵權的請求權只是檢方認為無誹謗的主觀意圖 但侵權行為不需要有主觀侵害意圖 只要客觀上有行為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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