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妙齡女隔離14天出關揪眾嗑鍋 吃

作者: SS159 (SS159)   2020-12-23 17:21:25
這例子的確蠻讓人同情,
「應避免出入公共場所」
應這字是沒有強制力的吧,
要傳達給民眾的意思,仍屬於勸導的範疇,
要強制,要嘛就寫「禁止」,或「一定不許」出入公共場所。
但實務上一定是不敢這麼寫的,
不能出入公共場所,不就等於隔離21天?嚇死
那乾脆禁止所有人入境啊,但這樣又會有一大群人炮轟無腦鎖國,犧牲經濟,兩敗俱傷啥
的。
自主管理應較大是勸導性質,所以能否外出就寫的模糊,只要沒人得,大家都沒麻煩,相
安無事,只是現在尷尬了。
所以這高雄例子如果要罰,在我看來,
就是要用外出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全程配戴口罩」這句話來罰,
你可以外出,但一定要戴口罩,這就很明確了,100%
你反問,白癡啊吃東西誰不把口罩拿下來?你能吃?
主管機關能回:啊靠腰,你拿下來就是違法^^誰叫你在外面吃?(誰叫你要得病 嘻嘻)
作者: fruit1231 (漸漸)   2020-12-23 17:22:00
一堆文盲看不懂,我也沒辦法,唉不知道在護航什麼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20-12-23 17:22:00
請示範正常生活+吃飯全程戴口罩 做不到是要怎麼遵守??
作者: keyoard (小可)   2020-12-23 17:22:00
疾管局就是像東廠一樣的存在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20-12-23 17:23:00
這就跟機師三天可以趴趴走的規定一樣 根本就政策有問題
作者: Healine (let me think...)   2020-12-23 17:23:00
以後記得絕對不要自費篩檢
作者: mnb1234   2020-12-23 17:23:00
可以檢舉回台網紅了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0-12-23 17:23:00
高雄這個是幾號?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20-12-23 17:24:00
政策的問題 然後檢討人民不遵守 是沒有這麼獨裁??
作者: andyll2 (澤西哥)   2020-12-23 17:24:00
如果你跟鄰居家是連通的,你就可以去他家啦
作者: seenix (小捲)   2020-12-23 17:25:00
1211確診的個案,1224才發新聞,記者的用意是?
作者: qooLD (遺忘之都)   2020-12-23 17:26:00
不講吃飯了, 你去醫院做核酸也是要脫口罩的吧?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20-12-23 17:30:00
叫熊貓就好 或買回家吃就罰不到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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