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市議員韓賜村撞死人!不認闖紅燈硬拗

作者: bigsdidi (didi)   2020-12-10 16:38:32
※ 引述《YumingHuang (連鎖效應)》之銘言:
: ※ 引述《s27052705 (小飽)》之銘言:
: : 高市議員韓賜村撞死人!不認闖紅燈硬拗「時間差」 判決結果出爐
: : ETtoday
: : https://i.imgur.com/akNpWCk.jpg
: : ▲高雄市議員韓賜村。(圖/記者吳世龍攝)
: :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 : 高雄市民進黨市議員韓賜村5月開車撞死一名余姓機車騎四,高雄地院上個月24日開庭,韓
: : 賜村強調自己沒有闖紅燈,是雙方號誌燈號轉換時有「時間差」才導致車禍發生,檢方認定
: : 他事發後仍繼續強辯,建議法官量處適當刑期不予緩刑,今(10日)高雄地院宣判結果,依
: : 過失致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560913?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 2020-05-13 15:20
: 高雄肇事議員韓賜村仍在緩刑期 涉侵占千萬判2年
: 此件車禍案是否影響緩刑?
: 曾任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的律師葛光輝說,
: 依刑法的緩刑規定,若在緩刑期間又被判刑確定,
: 即使是過失犯,檢察官仍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
: ==
: 現在判決出來,
: 過失致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 所以是在緩刑期間又被判刑確定。
: 這樣檢察官是否就要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
: 聲請之後就會撤銷嗎?
法普一下
緩刑後交付保護管束
受地檢署觀護人室觀護人管理(觀護人老大也是檢座)
發生此案件後
觀護人要呈報檢察官 檢察官"視"情況提出聲請撤銷緩刑
簽結之後 分案 撤緩字號 一樣要進地院 再由法院審理 決定撤銷緩刑還是駁回聲請
以此案來說 不可能撤銷
1.雖然檢察官看起來很有心想讓他進去(看新聞的) 但是不知道是分到此案的檢察官還是
出庭的檢察官 這兩個有心也沒用 只能上訴而已
能聲請撤緩的只有觀護人室的檢察官
2.另犯他罪 非故意犯時 不足以認為 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
3.因前案是侵占 與其所犯經宣告緩刑之侵占罪,罪質、保護法益迥然相異
4.他撞死人也有和解 也有探望家屬 所以 受刑人對於法規範之違反情節尚非重大,其反社會性
格亦非嚴重
法院應該會用這三點解釋 然後駁回
作者: coollfd (Qoo..)   2020-12-10 16:41:00
作者: tannoy (HiYou)   2020-12-10 17:31:00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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