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陳唐葳
3.完整新聞標題:
4歲女童遭拖水溝性侵 中國男子被判死刑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news.ebc.net.tw/EbcNews/news/2020/12/06/1607294274_53553.jpg
可恨至極!日前發生一起悲劇,有位54歲劉姓男子日前騙走鄰居一名4歲女童,用暴力手
段在排水溝旁性侵整夜,最終讓女童受到重傷,至今仍在服藥治療。針對這起事件,近期
中級法院,依強姦罪判處劉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社會在走,24小時新聞要有,直播在此唷!
綜合陸媒報導,大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54歲劉姓男子,在8月29日晚間,將隔壁鄰居的4歲
女童從家門口騙走,並挾持到哈爾濱市道里區城鄉路某處的排水溝內,不顧女童的反抗,
採用暴力手段侵犯女童,導致女童身體三處重傷二級,其中一處九級傷殘、二處十級傷殘
。
▼54歲劉姓男子拐騙4歲女童,挾持到排水溝性侵。(圖/翻攝自新京報 微博)
https://img.news.ebc.net.tw/EbcNews/news/2020/12/06/1607294332_89249.jpg
女童的家屬悲痛表示,劉男當時在12小時後將女童送回來,謊稱說在橋邊找到的,結果看
到她全身汙泥、多處受傷,甚至下體有血漬,整個人像失了魂魄一樣,精神狀況極差,家
屬還補充,在送女童去醫院後,經過檢查發現下體多處撕裂傷、肺部跟腸道也有細菌感染
,住院期間有好多次發燒,直到11月中期才出院,但身體尚未康復,還在服藥當中。
▼當地法院重判54歲劉姓男子死刑。(圖/翻攝自人民日報 微博)
https://img.news.ebc.net.tw/EbcNews/news/2020/12/06/1607294283_94193.jpg
12月2日上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劉男侵犯幼女案。
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劉男使用暴力手段性侵幼女,其行為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
實和罪名成立,劉男也曾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兩次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
,使用特別殘忍手段侵犯年僅4歲的幼女,造成被害人三處重傷的特別嚴重後果, 嚴重損
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
劣。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劉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ebc.net.tw/news/world/239531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