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整篇下來 最大的瑕疵就是:
柯文哲承諾會開專案會議討論,但後來一次都沒有開
歐對啊, 我也不知道柯答應這個幹嘛
腦袋真的有洞
法院都判決了, 開會可以駁回法院判決嗎?
專案會議開一開, 地就變成國有嗎?
有拉 立院有過半的可以拉
北市府只能依法行政不然幹嘛
依台灣價值行政嗎?
柯最常嘴的就是有法律, 但大家都不遵守
就是在講這種人啊
然後拿監察院的建議出來當理由
都發局真的擋了, 事後被告瀆職, 監察院會幫忙嗎?
做決定與承擔的責任都在都發局身上
監察院出一張嘴 出事也不關它的事
你是都發局乖乖聽監察院操弄?
拿一個法院確定事實的東西出來講不就是混淆是非?
真件事教我們不要隨便答應事情, 然後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還被拿出來大洗特洗一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