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刑能震懾酒駕? 李茂生:大概只有鞭刑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6 18:30:19
※ 引述《clausewitz (理論學家)》之銘言:
: 我的意見是相反,短期自由刑是最糟糕的刑罰,矯正效果有限,後患卻無窮。
: 關六個月,本來還有一份工作的人,也必然丟掉飯碗。關出來再求職,幾乎不可能
: 有什麼機會找到還像樣的工作。原本的家庭必然要大幅縮減支出,甚至墮入貧窮。
你可以不要酒駕
你不去想被撞死的人,被撞傷的人他的家人怎麼辦
先去想加害人會有什麼下場
今天他爸酒駕,然後搞到老婆陪酒女兒賣淫又怎樣?
他可以不要酒駕,你還管到犯罪的人,你住海邊嗎?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9-02-06 18:32:00
發啥廢文 他老婆和女兒還在社會上 當然要在意過年就發廢文 可悲
作者: GingerMeow   2019-02-06 18:41:00
出社會了,為自己做的事負責很難嗎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19-02-06 18:44:00
「你不去想被撞死的人,被撞傷的人他的家人怎麼辦 」,這是一個極大的錯誤觀念,在刑法上,加害人侵害的不是被害人,而是「法益」,因為加害者侵害了法益,國家無法坐視不理,所以需要「公益代理人」檢察官來替「國家社會」討回公道,而不是替被害人討回公道,被害人的公道是「民事賠償」的問題,因此,加害者入監服刑,是對於國家的義務,而不是對被害人的義務,加害人欠國家多少,還國家多少,跟被害人一點關係都沒有,因此,刑法當然不用管被害人的家庭生活會變得怎樣,重點是,刑法要考量犯罪預防的問題,當然要管加害人所受刑期是否能達成犯罪預防(即防治再犯),而被害人的家庭,不是刑法要管的,那是民事的問題
作者: MaMaMoMo (???)   2019-02-06 18:55:00
喔喔喔好深奧喔,可以講點人話嗎?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9-02-06 19:00:00
民主的優點就是民眾可以選會館的國家政府上去今天酒駕還沒改就是因為支持的民眾不夠多有遊行或抗議嗎? 搞不好台獨或統一人士都比抗議酒駕多
作者: stare7500 (Brand)   2019-02-06 19:25:00
法律沒有如果,沒有發生的事在法律上就是沒有 懂??不然今天警察衝進你家說你一臉獐頭鼠目的樣子一定是會犯罪就把你抓去法官面前你怎麼想???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19-02-06 19:26:00
4樓,好像不知道我們台灣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餒。這種人只能嗆學歷,因為他們只有學歷那張證書,沒有擁有該證書的能力。
作者: marlboro1527 (Ko大師)   2019-02-06 19:36:00
其實四樓說的跟加重刑罰並不衝突啊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19-02-06 19:53:00
就跟你講被害人的公道可由民事賠償來討,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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