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淋汽油焚屍博士生」盜身分! 性侵狼逃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1-04 13:13:15
※ 引述《jodojeda (jodojeda)》之銘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04/1347760.htm
: 「淋汽油焚屍博士生」盜身分! 性侵狼逃死4次:願月賠200給家屬
: 更四審3日開庭辯論,孫男指出,「我淋汽油在他身上點火,只會讓他重傷,應該算殺人
: 未遂程度,但是火後來燒到汽車,汽車油箱爆炸才是他真正死因。」他強調,張男死因是
: 汽車油箱爆炸,而不是他在對方身上點火。
: 孫男也提到,當時前妻懷了第三胎,因自己要入監服刑,被迫把孩子拿掉,岳父岳母甚至
: 逼離婚,才會「無法控制自己犯下這樣的錯誤,希望社會給我一個機會。」
大家也不要太激動。
以我觀察殺人案這麼久,我深深感受到,
台灣法官對於殺人犯的可教化標準應該是:你知不知道殺人是不對的
所以嫌犯只要不要在法庭上還講出
「殺人有錯嗎?林北爽殺就殺」「只要我能出去,我他媽的馬上再殺人」
這種覺得殺人沒啥不對法律管個鳥的話,恩 差不多就是可教化了
但這也不是無敵的,如果殺死不只一個人,死刑的機會就大增了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9-01-04 13:14:00
不可能判死喇 上法庭演好演滿!!! 過幾年又可以出來報仇!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9-01-04 13:15:00
沒用 不想判死的法官 會挑毛病發回更審 根本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9-01-04 13:15:00
看小時候有沒有獎狀先
作者: lowgflejd (lowgflejd)   2019-01-04 13:15:00
還有呀 殺法律人唯一死刑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9-01-04 13:16:00
上次開車撞律師的直接死刑 超有效率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9-01-04 13:16:00
有沒有可能發起不合作運動拒賣東西給法律人
作者: luke11130177 (阿肥森77)   2019-01-04 13:16:00
殺死的是法官親友就不會是這種結果了
作者: dcoog7880 (給貓)   2019-01-04 13:17:00
開車撞法律人>死刑
作者: luke11130177 (阿肥森77)   2019-01-04 13:17:00
文組真的需要震撼教育 唉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9-01-04 13:45:00
這樣太主觀,應該設計一個信用點數,扣分扣到不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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