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上千漁民不滿執法過嚴,提九大訴求抗議

作者: kenzo2002 (砍到 )   2018-11-04 21:25:31
這些漁民上台北抗議的嘴臉,真的是很難讓人看得下去,有好幾個訴求根本就太扯,不說我還以為這些漁民是不是活在1950年代的平行時空。
我認為台灣除了選舉之外,還有其他需要關注的正義。
https://goo.gl/qi3g7r (漁業署新聞)
早在2015年10月台灣漁業就已經被歐盟舉黃牌警告,將台灣漁業列為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警告名單,歐盟目前對於非法漁撈採取零容忍政策,如此嚴峻的規範就是為了打擊非法漁業並建立永續利用的海洋環境。
簡單來說,歐盟把不能打擊非法漁業的國家列為不合作國家,若是進一步收到紅牌,就變成歐盟的漁業貿易制裁對象。若是變成紅牌,遠洋漁業輸歐貿易恐損失達70億,但更可怕是,接下來美日等國家可能也跟著進一步制裁,整體遠洋漁業受到的損失可能達到5、6百億元。
回顧漁業相關法律早在當年KMT執政時期就有了,只是除了漁民法治觀念不足以外政府也沒有確實執行相關細節。2015年被歐盟警告之後,馬政府被迫立即開始進行漁業法相關改革與修法(遠洋漁業三法),直到2016年6月頒布,2017年1月正式實施,理論上歐盟每半年檢視一次改善情形,若未改善,將會直接給予紅牌的貿易制裁。那為什麼過了三年了,台灣還沒有脫離黃牌警告呢?
因為台灣漁業過去在國際間就像恐龍家長一樣,具有完整法令但卻沒有完整施行,放任自己的漁民不守規矩亂捕撈,也沒依法通報,根本是國際間的笑話。簡單來說就是歐盟認為台灣漁捕的超多,政府又沒有在認真執行遠洋漁業相關法令,規矩只是定好看而已。
然後現在「確實執行」漁業三法之後,結果這些少數原本不遵守規矩的漁民就開始跳了,規定太多啦罰太重啦,來看看這些人到底訴求了哪些不合理的”改變”?
http://m.ltn.com.tw/news/life/paper/1243519
1. 放寬”鯊魚鰭不離身”:靠,全世界都在做鯊魚保育,你還放寬魚鰭不離身?根本就是在走回頭路啊,訴求這條根本智障
2. 放寬”船位回報器VMS斷訊30日內進港維修”規定:國際上本來就要求遠洋漁船必須安裝定位系統,避免越界非法捕撈,為什麼要放寬這條?因為這些漁民常常”不小心”越界非法捕撈,很容易引起國際爭議
3. 放寬”卸魚預報”:卸魚預報指的是你出海抓了什麼魚種、多少的量都要申報,為的是避免過度捕撈特定魚種以及各種走私。偏偏就是有少數漁民故意少報(過度捕撈)、或是根本不報,已經勸導好久被罰款再來哭夭罰太重。
比如像這個,已經警告四年都不理,被罰一次才跳腳哭哭。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1387/
或是下面這張,都是很誇張的違規才會被罰,超額捕抓90%?根本超扯
https://i.imgur.com/Eo8V3eh.jpg
4. 罰款申請分期付款視同執行完畢:這個更不合理,你信用卡申請分期就等於已經還完款了嗎???平時不遵守法令,等到要換照的時候才說沒錢繳罰款,請求政府讓你換證出海,乖乖申報不就沒事了?
韓國菲律賓早在2015年就已經被歐盟黃牌除名,而台灣被警告了這麼久都還沒脫離,說實在的有點丟臉。當然大部分的漁民都有在改變,偏偏就是有少部分漁民只顧自己捕撈而藐視法令,現在還集結抗議政府要求放寬,拜託,再不好好執行法令,只會毀了整個台灣遠洋漁業好嗎?這些會被罰款的根本都是惡意犯行,只希望相關單位能表達出執法的決心,不要讓幾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現在他們又要來闖關,請大家幫忙高調讚聲,千萬不要讓他們闖關成功啊!
※ 引述《malcontent (.....)》之銘言:
: 上千位漁民不滿漁業三法罰金過高、政府執法過嚴,計畫下週要北上抗議,漁業署今(31
: )日上午緊急召開記者會回應。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強調,漁業署依法開罰,絕非濫罰、
: 超罰,且開罰對象都是累犯和重大違規情事者。
: 針對台灣自104年10月被歐盟列入非法漁業(IUU)的黃牌警告名單內,至今尚未除名,漁業署
: 修訂「遠洋漁業條例」等漁業三法,於去年1月20日正式實施,希望讓外界看到台灣打擊
: 不法漁業的決心。漁業三法上路以來,截至本月25日止,共開罰上百件違規事項、處分總
: 金額達1億2458萬元。
: 新法引發反彈,有來自蘇澳、琉球、東港等約2800位漁民因不滿漁業三法罰金過高、無配
: 套機制、與海上實際作業脫節,已組成漁民促進自救會,預計下週二(11月6日)北上農
: 委會和立法院抗議,要求重新檢討相關法規,為國內首次漁民大規模抗爭行動。
: 漁業署署長黃鴻燕表示,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但漁業規模盛大、是全球重要公海捕
: 魚國之一,不可辜負國際間對台灣漁業的期待,強調「遠洋漁業條例」是因應國際趨勢而
: 訂定。他指出,台灣遠洋漁業年產值400億元,其中出口至歐盟國的漁貨產值佔70億元,
: 若一旦被歐盟舉紅牌、台灣將失去歐盟國的漁市場。
: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副組長王茂城列舉幾個罰金較高的裁處案例,說明確實是漁民違規在先
: 、屢勸不聽,漁業署才會開罰。說明重大違規情節處以較高額度罰鍰,是為了
: 達到嚇阻作用;其餘違反從事遠洋漁業時應遵守之事項,屬於ㄧ般違規,開罰金額較低。
: 漁民促進自救會會長兼總幹事王新展強調,發起抗爭行動是為了捍衛漁民工作權益,並非
: 政治操作。他表示,海上作業環境與陸地極為不同,會有許多突發狀況,政府不應用嚴法
: 對待辛苦工作的漁民。
: 「政府都沒勸導、直接開罰,一次都一、兩百萬罰下去,誰受得了?」王新展表示,裁罰
: 過高已影響漁民生計,什麼都要罰、讓漁民人心惶惶,他也強調漁民不是不配合法規,只
: 是當前漁民多高齡者,需要時間適應新法、更需要政府輔導。
: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3942/ 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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