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超鹹濕!人妻LINE坦承爽搞492次... 丈夫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8-02-13 08:57:20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推 ichch: 等等,是妨害家庭不是通姦? 你說通姦要抓姦在床我認了 02/13 08:40
: → ichch: 妨害家庭就是已經對婚姻關係有負面影響。這樣的簡訊 02/13 08:41
: → ichch: 就算沒有真的幹。也已經影響夫妻關係了吧 02/13 08:41
: → ichch: 哪個老公或老婆可以接受配偶跟人網路做愛的? 02/13 08:43
: → TheNorthFace: 這妨礙家庭沒告成?! 提出的證據有問題嗎? 02/13 08:46
: → vuvuvuyu: 這應該是通姦罪不成立吧 妨礙家庭這樣還不成立滿怪的 02/13 08:50
我剛剛查了一下 刑法的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只有三條是跟婚姻有關
第 237 條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
相婚者亦同。
第 238 條
以詐術締結無效或得撤銷之婚姻,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姻之裁
判確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39 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婚姻部分看起來沒告成通姦就沒什麼其他招術
妨礙家庭的罪是父母告別人誘拐自己小孩的那種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8-02-13 08:59:00
民法是擺好看的嗎,為何只想告刑法
作者: TWkiller (台狼)   2018-02-13 09:03:00
需要拿刑法維繫的家庭不如離婚實際,這啥爛法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02-13 09:05:00
干 是引用民法184 185 195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18-02-13 09:32:00
引出一堆高手!!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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