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妻地下道溺斃國賠831萬 夫:這不是我們

作者: Mellrince (Rince)   2016-08-03 11:40:31
※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討論這件事情之前,應該要先回顧一下當時事發經過
: 7:43pm,地下道積水15公分,警示燈自動亮起,陳女疑未見警示訊息仍進入地下室
: 7:45pm,警方接獲大甲區公所通報地下道積水
: 7:48pm,陳女報案
: 7:51pm,警員到場拉起封鎖線
: 7:54pm,警方去電陳女,陳女稱仍受困,大甲派出所再度確認已通知消防隊
: 7:58pm,大甲消防分隊8人抵達現場潛水救援
: 8:09pm,救出2名小孩
: 8:35pm,吊車吊起陳女座車,陳女送醫
: 5:45am,陳女不治
有件事很多人都沒注意到
這件國賠案是台中市府跟被害人家屬"和解"的
所以網上沒有判決書
以上面S大列出的時間線來看
市府上法院應該贏面蠻大的才對
怎麼會??
話說 市府內會有公文解釋為何要賠嗎??
還是只要有高官說賠就賠不用附理由??
作者: BABYINCAR (BABYINCAR)   2016-08-03 11:41:00
獨立後換蔡英文家族阿扁家族吃香喝辣 有差嗎
作者: shinewind (舞佾江月任八方)   2016-08-03 11:41:00
所以現在是政府想息事寧人,怕上法院嗎
作者: BABYINCAR (BABYINCAR)   2016-08-03 11:42:00
你還是領22K 一粒一休阿
作者: lyleselena (Libra)   2016-08-03 11:42:00
一樓每篇都搶一樓 ,沒其他事情可以做 ?專職黨工 ?
作者: XDDDD ( )   2016-08-03 11:43:00
就說林佳龍鄉愿啊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03 11:43:00
政府沒差都要賠、問題是原告輸了就沒了。
作者: siliconsand (矽沙)   2016-08-03 11:49:00
合理的狀況下賠償和解還好啊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6-08-03 11:49:00
政府賠一賠也好。。以免被罵
作者: siliconsand (矽沙)   2016-08-03 11:51:00
在這個案例也的確算有殊失吧,只是居然嚴重到出人命
作者: dostey (Dos)   2016-08-03 11:55:00
官司打下去,哪女的會自付6,7成以上 市府因交通設施會付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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