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外遇嘿咻354次 人妻留遺書自曝姦情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6-05-25 10:05:36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相關當事人的資料 皆已刪除
純就案例分析推論
1. 2006年底爆發不倫戀,直到2013年9月
這是第一個重點 [不倫戀近七年]
無法完全正確推測時間 所以用近七年概括
2. O女情緒崩潰並留下遺書自曝姦情
這是第二個重點 為什麼情緒會崩潰?
林北推測因為小王要分手
3. 高院認定兩人嘿咻354次,
這是第三個重點 男方現年43歲的情況
以有記錄可推斷論定的是354次
我們再除以七年
小王本身又有老婆
...
他也算鞠躬盡瘁了
相對的 基於某些特定的因素(譬如說 所謂的七年之癢)
這就是我推測
為何是男方提分手的主因
4. 被告X男(43歲)、O女(39歲)六年多來遍布全國各地汽車旅館
這是第四個重點 遍佈全國各地汽車旅館
在各有家室的情況 我們可以試著去想像
及其年齡做為考量
這傲人的成績到底是怎麼辦到的?
有錢有閒應該是基本要件
但都辯稱2人配偶早已知情,提告時已超過時效。
這就是廢話了 不重要 跳過
5. O女痛哭請他去看她留在家中的遺書,他才知道妻子外遇及對象。
這是第五個重點
遺書內容是我感興趣的部分
當然 事關隱私
當事人兩造 各自夫妻雙方的互動 就不是最大的重點
我們只能就現有資訊
再綜合一下情事及所有構成要件
女方有家庭 但是戰遍全國各地
只能講 儘管不倫 但是用情至深
另一方面 男方(假設)如果沒有給予承諾
譬如說 會跟元配離婚等等
要維持近七年的地下情 是非常有難度的
好 那再往下推論
為什麼女方稱其為遺書?
又為什麼是放在自家中?
為什麼又要跟自己老公講這份文書的存在?
如果我們天馬行空的幻想
可能會得到一個結論
女方心有不甘 在遺書上自責道歉 並且載明內心煎熬
提出相關數據證明佐證 並且認為對不起丈夫
無顏面對 是故留下遺書 意欲尋短
另一方面 這數據也正好可警告報復提出分手的小王
求償是不是重點?這就是個人觀感 跳過
但如果以古老諺語 逐兩兔不得一兔 來比喻的話
貪心 絕對壞事
我相信夢醒後 至少得一兔會是最後的考量
八卦喔 我有個學長是律師
在事務所工作了一段不短的時間後
經手辦過不少案件
有天回家後 他半開玩笑的問伯母
老爸...真的是我老爸 沒錯吧!?!?!?
下課
作者: caitwind (Fortuity-Nice)   2016-05-25 10:21:00
十分鐘的戀愛 嗒嗒 嗒嗒 嗒嗒嗒
作者: grandwar   2016-05-25 10:27:00
韓國整上面、鬼島整下面啊 不行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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