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氣人!勞乃成每月可爽拿5萬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4-08 10:54:48
※ 引述《willwuwillwu (輝)》之銘言:
: 中時電子報
: 氣人!勞乃成每月可爽拿5萬
: 勞乃成因私帶李蒨蓉等人入營乘坐阿帕契直升機,遭處2大過調離現職,並列為年度汰除
: 人員,但退休俸不受影響。國防部證實,勞乃成雖懲處2大過,但因服役年限已超過標準
: ,依規定可領退休俸。
: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常備軍官、常備士官若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
: 因素一次受記大過2次以上,經人事評審會考核不適服現役者,將予以退伍。
正常作法是單事一次記兩大過直接撤職
勞乃成覺得懲罰過重再去跟國家打官司爭終身俸權.工作權等等
- 國軍單位贏了就不用付
- 國軍單位輸了,除了終身俸本身,額外多付到定讞前可領的終身俸之利息
如果是沒背景力的,直接就是這樣做了。
國防部現在做法是兩件事分開記一大過
就是幫忙坦.面對社會壓力了,就知道很硬
其實也是比照范蘭欽模式了,都是政府單位硬是要幫忙坦
作者: kutkin ( )   2015-04-08 10:55:00
受訓就應該簽約 沒服役滿就要賠訓練費才是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4-08 10:55:00
制度使然,以後補刀!
作者: deepwild (沙士冰)   2015-04-08 10:56:00
追討訓練費用+1
作者: zipizza ( )   2015-04-08 10:56:00
上次某新聞 沒權沒勢的平民去美國受訓 結果抄襲 被判賠錢
作者: kutkin ( )   2015-04-08 10:57:00
那個平民喔 就因為他是軍校生呀 差別待遇就在這沒道理未成年人要賠這麼多 成年人却不用
作者: zipizza ( )   2015-04-08 10:58:00
喔 對 好像是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08 11:01:00
他又不是通敵判國,連終身俸都不給這也太絕了吧? 犯錯就趕盡殺絕?那以後飛官只要犯了錯,豈不是都開飛機到對岸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4-08 11:03:00
樓上你忘了軍人是甚麼身分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5-04-08 11:03:00
又不是什麼不可抗力的錯誤 這種錯誤活該吧
作者: kutkin ( )   2015-04-08 11:04:00
就給他開呀
作者: CL7 (123)   2015-04-08 11:06:00
反正依法處理 軍方不要護短就是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08 11:07:00
如果這種錯誤就要拔掉終身俸,那日後發生更嚴重的錯誤要用
作者: CL7 (123)   2015-04-08 11:08:00
他又不差這每月五萬 最好他自己放棄領終身俸啦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04-08 11:08:00
這錯誤還不嚴重?
作者: CL7 (123)   2015-04-08 11:09:00
勞乃成出來面對 不要躲在軍方後面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08 11:09:00
什麼來處罰?終身俸是當兵20年的心血;版上一堆怕當兵怕得要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04-08 11:09:00
參訪的人如果有中國生意往來 難保不是共諜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08 11:10:00
兵,生死之地; 見血是家常便飯;相比之下這根本不算什麼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04-08 11:13:00
原來是在反串啊 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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