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那些年,我們一起跑的"訴訟大師"們

作者: janny129 (janny)   2014-08-01 09:46:30
※ 引述《LLsolo (鍵盤法官)》之銘言:
: HI,大家好,我是半瓶子水鍵盤法官
: 聽說又有訴訟大師出沒
: 於是很開心IPAD邀請我上來跟大家說說話
: 當然,八卦板就是要先爆卦,讓我來說個上禮拜的故事。
: ==========================================
: 上個禮拜四還五的樣子吧
: 某個訴訟大師又當了葉問一口氣去告了幾個宅宅
: 讓我們來聽聽那時候強者檢察官和大師說了些什麼
: PS ()裡面是檢察官說的話
: 1.有人認為因為他在網路很有名,所以只要是OO都是針對他.
: (誰會知道你那麼有名)
: 2.因為我們三人政治立場與他不同,
: 政黑版立場他不認同所以提告
: (大家各自在喜歡的版取暖就好了,你們吵甚麼我看不懂)
: 3.政黑版主不中立,我不能發言.
: (我看你寫的文章也不中立)
: 4.告反綠的鄉民是我的權益
: (提告是你的權益啦,受理是我的無奈)
: 5.我目前有30個帳號
: (你弄那麼多帳號幹嘛)
: 因為我被政黑版的人檢舉
: 帳號會被關閉
: 6.他們都攻擊我
: (我看你的文章罵人更誇張也)
: PS感謝有情有義鄉民溫馨實況轉播
: ====================================================
: 『真的,提告是你的權益啦,受理真的是我們的無奈』
: 好的,那這篇文章其實也沒什麼重點
: 置底就不用了,拿之前的還比較好一點
: 我簡單點一下讓我們來討論一些事情
: 1.遇到大師的處理方式
: 2.FB的的內容到底可不可以提告?FB到底是不是特別情況特別處理?
: 1.大師挑選我當他的對手了,我該怎麼辦?
: 恭喜你,你是被選上的孩子,我這裡有本秘笈賣你81000P就好
: 其實所有的秘笈內容在各大板上都有寫
: 八卦板精華區:是由四叉貓(香水香香豆)+我撰寫
: 男女版+女版精華區:是由四叉貓+警察阿羅+我撰寫
: LOL英雄聯盟版:由我撰寫(大告人時代講座)
: 網路訴訟諮詢版:整理上面的所有文章
: 其實看過這些秘笈
: 會發現
: 原則上大師起手式就兩種,不是衝警局就是衝法院。
: 警局其實是可以PASS的,因為時間到他們還是要把案件送進去法院
: 而且警察的通知單沒有強制力,無權抓你,但是能配合還是盡量配合
: 畢竟,我們是優秀的台灣人民,配合辦案,全力和大師應對才是一種尊敬
: ○這個,大概會花你半天的時間,而且大部分不好移轉,只能請警察幫忙
: 再不行就跟警察說直接送件吧,你無法前往。
: [強者我朋友天龍區在當警察,問我為什麼不能處理掉這些大師
: 其實我也很無奈啊...提告是他們的權益我們就要受理......]
: 接下來就是地檢署面試一下,歡迎來法院校外教學
: 其實現在目前我認識的優秀學長姐們、前輩們都有他們自己的作法
: 例如像上面一樣,邀請鄉民們看檢察官如何對著大師們接出一套combo
: 然後讓我們一起對著檢察官喊棒棒
: ○這個,大概會花你半天的時間,有些可以移轉,有些會等你來了以後才給你轉
: 有些是都不給你轉,因為他們可能會要直接結案
: 原則上這類型的案件現在要告贏真的要做很多的功課
: 要有很強力的證明,還要能夠連結上
: 畢竟,妨礙名譽的罪責等於是限制了言論自由
: 如果太容易成罪等於會侵犯到言論自由
: 但是又不可能言論自由無限上綱
: 我認真覺得,這種案件真的可以像國外一樣,由民事的人格權受損來處理
: 不需要透過刑事程序。
: 透過民事就有好處,要告可以,先繳錢給法院
: 至少收你一千,不管勝敗都不退錢。
: 只可惜我們台灣不知道啥時才會修法。
: 總結:被大師選上,至少要花去地檢署的時間;可能還要再加上警局筆錄時間
: 加上各地交通費,實際上大概的時間含交通大概4-5小時搞定這場遊戲吧。
: ==================================================================
: 2.FB罵人不會被告?為什麼有人說FB不會被查?
: 確實阿,臉書他們不會主動配合台灣的司法單位做調查
: 除非是重大犯罪項目,殺人、販毒等等
: BUT,這不代表說臉書上面就可以到處亂噴人
: 因為,一樣,只要檢察官認定說這個證據能力足夠
: 明顯可以連結上等等。
: http://ppt.cc/OCTV
: 臉書罵人「像豬」 要賠5萬拘役15天
: 看,也是有這樣的案例。
: 但是,也有這樣的案例。
: http://ppt.cc/QNvh
: 臉書罵人「瘋的可以」 法官判無罪
: 原則上,這些證據的判定幾乎直接都是心證
: 也不太會發公文給臉書公司請他們配合。
: 簡單的來講,要告人告到贏,就是證據足夠,陳述周全
: 特別是在這種案件每天都會收到一堆的情況下
: 檢察官都無奈了,沒有強而有力的證據
: 不用說送給法官判了
: 連會不會起訴都是問題了...................
: ================================================
: 最近可能大師們最近有點力不從心,火候不足
: (雖然拿著他們贏的判例或是別人贏的判例嚇嚇大家,
: 但是其實判輸後虧損的更多啊)
: 有幾個新一代的大師似乎想要取代他們
: 說真的,我覺得還是火候有差
: 像是112的O先生或是瓜瓜蛙蛙先生等等
: 拜託你們先去和大師過個兩招再來好嗎?
: 還有暑假隔壁棚LOL的屁孩真的有點多阿
: 我都在想如果我直接不要當半瓶子法律人在那邊接受大家諮商
: 直接黑化去英雄聯盟那邊釣魚
: 說不定我會年薪百萬..........
: 還有,我在這邊要溫馨告白一下
: 小芬,你真的變強了,知道沒有勝算的還要主動把案件撤掉
: 棒棒,你什麼時候要和我下午茶約會?
: 然後之前你告我家的妹子,她傷透了我的心甩了我還拉黑了我
: 完全無視我們當年的承諾,枉費我當年對她那麼好忍氣吞下了一大堆東西
: 小芬你願意安撫我嗎?
: 請支持,小芬比蘇葛格還要棒棒好不好?
天佑高雄
作者: vans520 (VANS)   2014-08-01 09:47:00
安桌 哈
作者: crassus7217 (肯德鴨)   2014-08-01 09:47:00
作者: theeht (DEN.)   2014-08-01 09:47:00
Sεξt ζrον νy αξδrοιδ
作者: hdc3232 (G5)   2014-08-01 09:47:00
啥小
作者: flyover01 (想得不可得 情愛裡無智者)   2014-08-01 09:47:00
快換蘋果啦
作者: Keo (猜猜我是誰 ? ^o^)   2014-08-01 09:47:00
作者: badkidXD (小許)   2014-08-01 09:50:00
安卓這垃圾系統不意外~誠心建議改買九月蘋果喔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4-08-01 09:52:00
這跟安卓啥關係了 = =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08-01 09:56:00
看置底文還被安卓手機回錯篇對齁
作者: erectus (直立人)   2014-08-01 09:58:00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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