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捷運凶案 陳為廷廢死主張不變

作者: a5178934 (捷)   2014-05-25 12:03:31
死刑不就有一套量刑標準了
殺人償命是理所當然的
不過我想法變了
被殺的人就算殺人者死亡也得不到救贖
所以我支持任何可以凌遲殺人者的刑罰
我才不管那些人權者怎麼想
這樣不僅能夠實現廢死的理想
也能讓受害者的家屬討回公告 皆大歡喜
※ 引述《whackup (伍陸鈽儜莣)》之銘言:
: 死刑一直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 就以公平性來說, 某些法官死刑一直判, 某些是face的支持者, 怎樣都不判死刑.
: 這公平嗎?
: 另陳維廷等人口口聲聲說人民, 說不准死刑就不准, 這是人民第一, 人民最大的表現嗎?
: 個人認為最好的方法.
: 1. 死刑公投
: 2. 死刑人民執行
: 1. 死刑公投
: 也就是每件案子法官只做量刑, 若達到死刑程度就直接算到死刑上.
: 但死刑是否執行, 或改由終身監禁, 則由人民公投決定.
: 這樣作有幾個好處
: a. 每個犯人死刑與否, 絕對是社會最大公約數的體現, 不會有司法背離人民的情況發生.
: b. 死刑後是否處決犯人是由人民集體決定, 責任及壓力不放在法官身上.
: 公投成本呢?
: 當社會大事像瑞士一樣, 每年都要舉辦數次公投.
: 那麼死刑公投就可以一起辦, 每季決定當季死刑定讞的人是否執行.
: 2. 死刑人民執行
: 死刑的執行也不應該由法警執行, 而是由人民應徵抽選執行.
: 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當兵, 用過槍.
: 所以可以改用電椅或注射, 由抽到的人民+候補人員共同執行死刑.
: 電椅或注射有數十個開關, 要全部人按下才會啟動,
: 若當場有人不敢按, 則由候補人員或法警代按.
: 這樣作的好處
: a. 可以減少法警執行的壓力, 除了殺人犯, 一般人現場殺人都有心理壓力.
: 但壓力分散到眾人, 則可減少死刑執行的後遺症.
: b. 確認死刑的執行是依人民意志行事, 而不是國家暴力的執行(至少在名義上).
作者: ncudog (人生基本功)   2014-05-25 12:06:00
先猜樓下,這是你個版或臉書嗎?
作者: a5178934 (捷)   2014-05-25 12:10:00
抱歉手機發文 不能改字 是公道才對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4-05-25 12:27:00
台灣人喜歡用古老用語來說現代事件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12:43:00
說的好像就現代人命比較不值、死的有責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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