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被 萊特薇庭 毀約2 十一月調解庭

作者: jasonni   2020-12-28 23:35:01
此篇為 #1VC1E9-x
"被 萊特薇庭 毀約的五月新人" 的後續
首先感謝關心這件事的各位
請原諒我忙於12月的結婚場
且調解流程需要 攏長的時間
所以選擇累積些內容和力氣
一次跟各位交代進度
跟上一篇一樣 如果覺得內容太長
最終心得前有懶人包
先說個前言:
目前於11/9 已跟對方 律師、經理、員工 三位
於新北市政府進行調解
消保官指出 調解成功後 需要簽屬保密條款才算正式和解
沒有和解成功就沒有保密的義務 所以才有這篇的產生
===正文開始===
8/9 消保會 線上申請消費糾紛
8/25 萊特薇庭 晚上來電
說明他們收到 新北市消保會 的來函
公司討論結果 決定會在找時間請我們過去公司進行談話
https://i.imgur.com/NXLt0hs.jpg
9/28 等了一個多月
遲遲沒有來電約時間
上消保會官網看進度
顯示: 已調解
OS: ...X... 誰跟你調解好了!!
氣到忘我 當下就點申請 "消保官主持調解庭"
冷靜理解後才知道,第一次政府發函時
是雙方自行面對處理,沒有結果後 (對方根本沒約)
我還要再去申請
才會由消保官安排調解時間地點
出面主持
- 調解庭時 詢問對方 要約時間為何沒後續
萊方: 我們本來就決定 要在消保官主持這一段來談
我: …… 你們明明來電說 等你們來電約時間 我們去公司那邊對談
你不早說 我等了一個多月 才又去申請消保官主持
萊方: 我不太清楚有這件事…
OS: 吐血! 不知道是生意太好沒空
或是 想用時間淡忘一切來放鳥我
可惜 Google 日曆時時提醒我
9/28 收到消保會來函 11/9 下午 於新北市政府招開調解庭
https://i.imgur.com/Me8tHX5.jpg
11/9 第一次 調解庭當天
*1* 糾紛管轄地 改到 台中?
一早起床 看到手機有 未接來電 和語音留言
新北市消保會專員 通知我:
| 對方提出申請 希望此事件的管轄地 由 新北市(我的居住地) 改到 台中市
| 不過消保官只試著安排 北中視訊會議 但台中市那邊還沒有回覆
| 所以 不~確~定 對方會不會來現場
老婆 當下氣到快哭的感覺
不知道是覺得 台中 到 台北 交通費很貴?
還是覺得想談賠償 受害者去你家 好展現我的誠意?
見面後 對方 (律師、經理、員工 三位) 解釋:
| 不管有沒有申請成功
| 他們本來就決定 今天會過來新北市調解
| 所以一切都是 誤會
OS: 要是申請成功 公司會付 交通費 跟 薪水 讓你們上來?
消保官出現後 解釋:
| 居住地(新北市) 跟 事發地(台中市) 兩邊都有管轄權
| 雖然在法庭上 的確是有 但要看法官是否同意 更改管轄地的作法
| 但 調解庭是 只看申請人要申請哪邊 無法更改
| 所以她試著安排 視訊會議 但台中那邊時間無法配合
對方聽完消保官的說明後 一語不發
完全沒有要解釋申請的理由
是想省錢又求方便? 靠距離逼我就範?
還是你們想建議 跨縣市的新人別辦婚禮?
只能說提出這個主意的人真的很有誠意
*2* 婚宴訂席 公版合約?
消保官一開口就問對方合約是否照 公版 (對方秒達: 沒有)
這時就跟我解釋 依據
“訂席、外燴 (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
- 第七條 (乙方違約時之處理) (乙方為餐飲業者)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契約者,
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解除契約者,乙方應加倍返還甲方全額定金,並應賠償甲方所受損害。
公版有這個條款 但是沒有強制規範
所以可以給我們參考,上法院時有個依據
消保官中間提及以後要多注意合約
但要是全婚宴會館 都刻意避開這個條款
來擬合約的話也沒有辦法
從對方秒達 可以想像的到 做這一行的業務應該知道 有合約公版
況且我看了一些場地 還沒遇到餐飲方毀約這條有列入合約裡
感覺這個條款 沒事不能寫 出事在道歉公告寫一下承諾 很棒
*3* 我方的請求賠償?
申請消費糾紛時 就必須填寫 請求(賠償)內容
在沒有甚麼頭緒下
我只好比照 萊特薇庭合約裡
- 消費者 婚宴當天 到 10天內取消 需全額付款 婚業會館的 成本 跟 利潤
(對方在我訂婚前三天通知我廳房取消)
https://i.imgur.com/8pW4LLi.jpg
估算我們那天的部分開支 請求:
- 在各大官方平台公開道
- 改進合約 要註明婚宴會館毀約之賠償事項
- 並賠償我方婚宴上的部分支出
攝影(31,000) (想拍的景沒有)
錄影(30,500) (能拍的景有限)
婚紗(32,800) (為了場地所挑的變得不符合我們安排)
以及三天前毀約喜宴場地(158,393) (廳房毀約)
- 精神慰撫金(200,000) (婚宴前的疲勞轟炸 婚宴後的鬱鬱寡歡)
總計: 452,693
*4* 萊特薇庭願意提供的補償
對方陳述: 他們有完成服務和菜色
提供 “價值” 9萬8400的補償
(菜價折抵 會場布置等)
根據文章內我敘述 對於這樣的狀況 堅持收取服務費這件事,
願意 “退還” 服務費 1萬3千元。
沒了…
新聞上說的15萬差價 變 9萬
https://i.imgur.com/imrMIHa.jpg
https://i.imgur.com/rslOS3F.jpg
補償的價錢真是他們說了算 我也無語
1.只拿來拍照不到一個小時的儀式堂 (完整鷹架)
2.拍照的背板 (不知道在那個廳的門口擺多久了)
3.一桌 一千六 非現打的百分百柳橙汁?
當時他們聯絡廠商(拍照 錄影)說明狀況,拜託多費心處理 拍照、修圖、橋角度
- 錄影: 畫面不太夠,校稿改了好幾次,
有些畫面還是看到鷹架
- 照相: 有些照片都印出來了才發現沒修到的,
還是很好心的修好 免費在印一次相本給我們
可是當天的 餐盒錢? 還是我們付的!
這就是拜託我花錢請廠商多幫忙的誠意。
更多的是對廠商的不好意思
*5* 萊特薇庭 對 我請求內容 的看法
對方只著重在他們願意退讓多少 (服務費),且一直問我究竟希望如何處理
但...我不是都寫在 申訴單上面嗎?
結果語重心長的跟我說:
- 他們看到 45萬 的時候真的覺得嚇一跳 辦婚宴吃飯賠錢 這是天價 ....
(新人毀約時 收的錢到是理直氣壯,怎麼反過來會嚇到呢?
我看到 天殺的鷹架時 感受比你還震撼 這也是另類 "天架")
https://i.imgur.com/Ns42PIC.jpg
(上一篇的截圖)
OS: 雖然當時我估算賠償時算了數字自己也嚇到
但是看她們成本浩大的 非要讓我舉行天架婚禮
光鷹架的棉被就 三十萬 說天價實在是客氣了
當初他們服務費不扯了 我就沒話說,
現在拿 五月 鷹(英)鎊的匯率 要我和解?
我也不期望他們全賠 但他們給的理由我吞不下去
*6* 感同身受的律師 和 文章後續的影響
周旋下來 我提出你們桌菜有打八折 那我也打八折 不用服務費 36萬
經理和員工 說要去外面打電話問問
等待的時間裡
律師 說他看完 發布的文章內容 非常感同身受
| 因為他當初 結婚也是看到一個場地很喜歡 業務說會先保留,給他回去考慮
| 結果後來被別人訂走 他就很氣憤
但大哥 你沒簽合約 怎麼留 !!
這時提到上一篇文章發布後 對他們的狀況
律師解釋
最大的攻勢 就是第一篇了
之後再發的攻勢 相對小 不會再造就上次的風波
(我認同 由專業的你說出來 我就放心繼續分享了 免得你說我影響你們生意 沒錢賠)
消保官也說了 這樣會降低對方和解的意願
(我也同意 但前提是對方有積極想和解 而不是拖台錢 還想轉到台中 讓我花高鐵錢)
*7* 萊特薇庭的致歉信?
https://i.imgur.com/O5WBrxD.jpg
對方打完電話回來 一臉就是不行的樣子
但風波時發起的道歉函, "退三倍訂金" "喜宴費用全額退還"
不是你們自己寫的嗎?
這時對方律師問說 訂金是多少 (三萬)
那賠償訂金三萬 能不能接受 但他們不能決定
要我們能接受 他們才要打電話回去問
(OS: 我還要先答應 你才能去問 為什麼不叫能決定的來)
可是你們寫 訂金三倍?
接下來這句話 深深印在我的腦海裡...
| - 讓我們少賠一點吧~!
| - - - 讓我們少賠一點吧~!
| - - - - - - 讓我們少賠一點吧~!
OS: 所以現在道歉信 是兒戲? 先過這一波 未來的事 就交給未來?
當初求你們不要上鷹架 少架一點吧! 你們沒理我一根都沒少架
現在到是成為了我心中的天架!
*8* 賠償後的規劃
後來因為會議室使用時間到了 協商也沒成立
在等消保官寫會議紀錄時
對方律師拼命的談賠償
像是 萊特薇庭餐券 (我哪敢再去吃)
新天地也有不錯的餐廳 (同集團 沒興趣)
可以送人 (我不要的東西 要送誰?)
三萬塊可以去度個假,也是很好用的 (好用?)
這時老婆受不了
暴氣的說:
| 你認真覺得我們缺這些錢?
| 我拿到的賠償,一毛都不會花,我們會 全!部!捐!出!去!!!
| 你們行為實在是太小氣 沒誠意
| (我們拿了會議記錄 就走了)
OS: 賠償全捐的規劃 本來就是處理這件事時決定的
但老婆氣到全講了!!
https://i.imgur.com/fsVQVLc.jpg
番外一 上法院的狀況
對方律師 分析說 這個案件
上法院估算比較有把握的賠償數字大概在五萬塊左右
建議我們可以問問免費的法扶律師
消保官也先有跟我們提過一樣的分析
但這還是要看法官決定
OS: 所以怎麼樣都比 不確定的三萬元強 外送 一個不痛不癢的案底?
番外二 絕不退讓的服務費 (上一篇 番外六: 嫁女兒的岳母 的細節)
當時老婆在電話裡 對經理爆走時
岳母在旁邊看不下去 說服務費免了 這件事就別再吵了
經理說他無法決定,要去問CEO
回電說: 他找不到CEO 可是他有問到 董事長!
說了一堆 已經很優惠的話 但結論就是 服務費 穩收 一定收 絕對收!!
用董事長名字查詢到
之前新聞發布內容為 營運長 (COO)
(應該是管錢怎麼花的職位?)
政府商業登記為
- 新天地 的代表法人 當任董事長 擁有百分之七十的股權
這樣 CEO 就算 有薇閣百分之三十的股權 說願意賠 票也不夠
(前提是想賠償的話)
https://i.imgur.com/UNH7ZdC.jpg
https://i.imgur.com/YYnSYLY.jpg
只能說 擁有實收 二億八千萬 資本額 的婚宴會館毀約,
談賠償方式如此霸氣,只願意退還服務費,沒有用到賠錢的字眼 深感佩服。
我是不清楚內部權力如何劃分,是否和諧
難免疑慮是否被拿來 搞對方出包的祭品
就算是這樣 我也沒有兩億八千萬跟他們玩
番外三 工人意外事件
同個月份有發生工人意外事件
當時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
是上次發文後 我從片面資訊才知道
至於這件事有沒有影響我們 還不清楚
之前在忙結婚場沒空 現在只能查查看了
===懶人包 開始===
8/9 消保會 線上申請消費糾紛
8/25 萊特薇庭來電 會在約時間談 (遲遲未來電)
9/28 申請 消保官主持 調庭
11/9 第一次調解庭 (對方申請將案件掉到台中市消保會 失敗)
- 1萬3 (主動 退還 服務費)
- 3萬 (要我們答應了 他們才要回報上面是否同意)
- 5萬 (估算上法院後的賠償)
- 9萬 (3倍訂金) + 桌菜全退 (讓我們少賠一點)
- 36萬~45萬 (桌菜 攝影 錄影 禮服 精神賠償以上 天價)
協商不成立
===懶人包 結束===
最終心得:
從事發至今 已超過半年了
除了要面對讓人惱火的手段
還要面對12月的結婚場 的確有點分身乏術
但目前是撐過來了 不過這件事情 沒解決 就是繼續下去
時間拖得有點長 但流程就是這樣
有調解庭 和 消保官 的經驗 確實有點心得
累積一些進度 就報告一下
在到達共識之前也只能
一邊 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一邊 對抗天架 看誰先老
就像事發時 岳父爆氣後 又冷靜下來傳訊息給老婆講的
"人生中有些不完美 也是一種完美
開心的當新娘 全家人都會陪你"
以此為結尾 獻給這段時間 幫忙處理 訂婚 結婚 的所有人 及 廠商
===臨時追加===
這篇文章寫到一半的時候
剛好通知 第二次調解庭 的時間
而對方律師 今天電話聯繫 問我們有沒有降低金額的意願
因為他們一直沒有追加的樣子 我這邊也不知道要降甚麼
第二通 說明他們願意 以五萬 作和解
...我說那等調解庭時再說吧
第三通 通知我 他們可能沒有空上來 而且這次可能也是沒結果
所以通知一下 請我們也不用過去…
OS: 可是大哥 我假都請好了 政府都在居中協調了
我是沒膽放新北市消保官的鳥拉 但或許你們有
可能要台中市的消保官主持 他們才有空吧
總之時間上我照樣底達 至於對方會不會出現
就期待那天到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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