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得超過128公斤的規定,是否過度嚴苛?

作者: christs (哥吉拉)   2015-09-04 13:51:50
※ 引述《silenthillwu (James)》之銘言:
: (範例)
: 問題類型:消防安全檢查
: 所在縣市:全台灣直轄市、各縣市
: 問題:不得超過128公斤的瓦斯存量,是否過度嚴苛?
: 依照法令規定,瓦斯鋼瓶存放量不得超過128公斤,換成瓦斯桶數量,只要超過6桶就超過
: 標準。規定是否不合理而過於嚴苛?
: 如此嚴苛之法規命令,是否衍伸更多問題,值得探究。
: 1. 不合理也不切實際的法律規範
: 仔細查探民間液態瓦斯用量後發現,生意攤的瓦斯用量可能就已經超過128公斤的限制。
: 但是,生意攤並非賣家,因此實非消防人員的查緝重點。瓦斯業者的利潤普遍偏低,
: 工作粗重,若不多賣一點瓦斯,可能無法生存。128公斤(相當於6桶20公斤的家用瓦斯)是
: 否不切實際,我想不言而喻。不切實際的法律規範,訂立過程是否也是憑空想像而有違反
: 立法過程應有的「正當法律程序」? 另外,訂立不可能期待人民可以切實遵守的法律,是
: 否違反「不可期待」原則?
為什麼要訂128公斤那麼奇怪嚴格的數字
怎麼計算出128公斤這個數字我不清楚
但這條法規的用意就是 "不希望分銷商放瓦斯桶"
沒錯 就是希望你都不要放
分銷商在分裝場一定租有儲存空間
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 希望把瓦斯桶都集中在分裝場
瓦斯行有需要再去分裝廠載
認為這樣就可以有效減少市面上亂亂放的鋼瓶數量
所謂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事後延伸的問題 就不多講了
至於所謂的"生意攤"
指的是串接使用量
一定的量 有一定的位置設備要求 上限是1000公斤
如果把這兩條法規一起看 這也是很詭異的規定
分銷商超過128公斤危險 餐廳超過200公斤不危險??
憑空想像的立法? 需要感到意外嗎?
你認為
國防部的將軍打過仗嗎
教育部的官員教過書嗎
消防署有人待過外勤嗎
: 2. 如此惡法,是否在為相關人員(尤其是消防人員)升官發財之門?
: 據本人了解,消防人員執行查緝工作有計算業績(performance)。循此,是否消防人員只
: 要想邀功諉過或多拿一點查緝舉報等獎金(不知道業績制度是否可以記功或計算獎金),
: 只要隨便找一家瓦斯業者開刀即可。如此惡法,是否有為特定人士開方便之門之虞,實
: 應深入思考。
關於 2.~~~~
你去動物園趁河馬打哈欠的時候
把頭塞進去看會不會比較清醒一點
你以為開一張單子又任何好處嗎?
有些縣市有所謂的"業績"
長官: " ㄟˊ 你們怎麼都沒有開單? "
這句話本身就有問題 因為不能預設一定有違規行為
分銷商都合乎規定不行嗎?
你提到 邀功 獎金
如果可以的話 我相信消防隊絕對不想管你們
請不要發揮無窮的想像力 妄自猜測 隨意腦補
你的腦子既然會思考 只要用常理想就行了
現在這個民意社會
消防隊員做什麼都是應該的
就連颱風天 移個路樹被車撞死也是這樣而已
我進火場救人是應該的 沒救到人是我的錯
有意外 也是剛好 沒人會可憐我
說不定我還會被檢討
怪我為什麼沒有注意自身安全
冒險犯難 什麼垃圾屁話
所以
你以為開張單子多偉大 還邀功
有獎金?
請再用常理想想
如果今天會為了獎金去開單
那獎金當然有一定數目 是"有感的獎金"
如果開單 可以拿到"有感的獎金"
消防隊捉分銷商 會像偵查隊捉十大通緝要犯一樣
成立專案小組 24小時跟監 定點站崗
戴著無線電耳機 在路口埋伏
有獎金的話
你還有時間在這裡講"惡法"?
: 3. 導果為因的安全疑慮
: 近來天氣炎熱,新聞報導稱,瓦斯業者將瓦斯桶放置在移動式的貨車上載運至顧客家中,途中爆炸。大家把責任歸咎於瓦斯業者,這實在是導因為果的安全疑慮。
: 究其原因,瓦斯業者利潤過低,為了躲避惡法查緝,而將瓦斯桶放置在貨車上。
: 瓦斯桶載運過程容易產生碰撞,天氣炎熱,更加深瓦斯爆炸的風險。
: 政府若能做出更加合理的規範,想必能避免此類安全疑慮。
: 本人就現行法規,提出上述問題,希望有關人員能夠詳讀並設法改善,廢除惡法,
: 增進人民對政府的信賴並保障人民的生存及工作權。
這個 3.~~~~
就更莫名其妙了 把人當傻瓜是吧
今天沒有這條法規 貨車上一樣都是鋼瓶啦
難道今天有人叫瓦斯
你才從店裡"搬一支鋼瓶"上車 送到顧客家給他
然後回到店裡 等有人叫瓦斯再搬到貨車上嗎
有沒有這條法規 一樣都是載著鋼瓶的小貨車
一樣都要載運 一樣都會碰撞
產生碰撞 天氣炎熱 瓦斯爆炸?
如果你是相關行業的人員
請不要再講這種以訛傳訛 彰顯自我無知的話
瓦斯鋼瓶會爆炸?? 瓦斯氣爆不等於鋼瓶爆炸
電影看太多是不是
如果你真的認為瓦斯鋼瓶會爆炸
那你應該一直很疑惑台灣天天在車禍
怎麼都沒有車子爆炸
電影裡 車子怎麼撞都會爆炸 不是嗎
今天 如果沒有這條法規的話
來PO文的就是瓦斯行的左鄰右舍
這是個民意社會阿
很難做到大家都滿意
消防隊就是夾在中間被罵
根本問題
消防隊為什麼要管理液化石油氣
都已經把液化石油氣定位為"民生用品"了
(只有消防把它視為危險物品)
所謂民生用品 就是不管制
人人都可以買 可以賣 可以用
然後 再叫消防隊管理?
因為危險??
危險的事情太多了
我個人覺得年輕正妹一個人在外面住也很危險
怎麼沒有把他們的資料給我 讓我好好管理一下
這個不是開玩笑的喔
消防做過 學生租賃 獨居老人 弱勢家庭
自殺關懷 救護追蹤 居家訪視....等業務
現在在搞 "高風險家庭"
消防隊要關心他家的經濟狀況 親子關係 家庭和諧 工作穩定
為什麼 因為危險啊
總之消防就是專門接屎缺
沒人要管 連本職單位都不接
只要說有危險 給消防管理
作者: kungfutofu (功夫豆腐)   2015-09-04 15:24:00
作者: hcfd165 (狂雷之震九霄怒)   2015-09-04 18:09:00
作者: neepa (官小講話算三小)   2015-09-04 19:48:00
作者: clone29 (先這樣打以後再說)   2015-09-04 20:45:00
!!!
作者: julsummer (新婚小夫妻)   2015-09-04 21:53:00
作者: supersars (綠豆加薏仁)   2015-09-05 01:08:00
作者: std310750 (漁人布拉)   2015-09-05 01:36:00
推了
作者: Mercuryben   2015-09-05 04:41:00
推 專收無主業務= =+
作者: Riefu (Riefu)   2015-09-05 09:02:00
推!學長是北海的吼..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5-09-05 09:11:00
作者: yilen (等等等上加油)   2015-09-05 10:46:00
只能淡淡哀傷的推...尤其是3.......唉....長官們加加油....
作者: ptncku (魯蛇小弟)   2015-09-05 12:46:00
想管理一個人住有危險的年輕正妹 +1
作者: OoSteve (哥共)   2015-09-05 15:58:00
乍看還以為是neepa寫的
作者: webber0972 (webber)   2015-09-05 17:36:00
作者: neepa (官小講話算三小)   2015-09-06 09:39:00
我沒辦法寫出這麼中肯又帶點哀傷的文章...
作者: yukai0919 (阿凱)   2015-09-06 19:33:00
管理年輕正妹+1
作者: a4567850 (臘腸狗)   2015-09-07 10:27:00
北海洨英雄 不過不只北海啦 全台都麻差不多
作者: wwjd198323 (wwjd198323)   2015-09-07 14:56:00
好文 說出大家的心裡話了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15-09-07 19:17:00
隨便你怎麼說囉!開心就好不是嗎?
作者: neepa (官小講話算三小)   2015-09-07 22:25:00
叭叭~ 犯規! 樓上出大決!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5-09-09 23:56:00
好文推推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15-09-13 21:46:00
作者: alex30066   2015-09-14 19:49:00
作者: hothigh (hi)   2015-09-14 21:54:00
說到屎缺。我還帶過役男大大依名單拜託老人結果開門家人說 都已經死五年了。那時的爛名單
作者: etax4869 (Donkey)   2015-09-23 23:28:00
只能推了
作者: rrbbrb2008 (我知道孤獨要藏著不能說)   2015-09-29 17:45:00
只能夠給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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