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台北律師公會聲援訴江大潮(圖)

作者: lightwish (輝願)   2016-01-01 14:43:39
網址: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31/321512.html
台北律師公會聲援訴江大潮(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記者鄭語焉台北綜合報導)繼日前亞洲百萬
民眾聯署舉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以及近日台灣高雄、台中、雲林等議會相繼通過
聲援中國民眾告江的決議之際,台北律師公會於十二月的理監事會議上,通過一項國際關
注之重大人權事件的三點聲明,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台灣行憲紀念日,在台北律
師公會網站刊登聲明:「呼籲中國政府釋放法輪功及其他良心犯、允許國際組織入境調查
活摘強摘人體器官犯行」,以及「聲援中國民眾為爭取司法正義,依法控告及舉報任何迫
害法輪功行為之義舉。」(聲明全文請見此網頁
http://www.tba.org.tw/news_detail.asp?id=1314)
人權律師呼籲中國司法單位重視這三項聲明,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學員,並盡速法辦迫害元
凶江澤民及其他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
http://goo.gl/XWjvXC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王龍寬資料照。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王龍寬表示,台北律師公會於二零一三年就曾對中國政府關
押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與涉及活摘並販賣良心犯器官等問題提出聲明,但中共在這個問
題的處理上,仍然沒有公布器官來源、建立透明制度,所以包括美國國務院、聯合國反酷
刑委員會,都認為這些問題仍需要進一步調查。因此台北律師公會秉持維護人權的立場,
認為有必要再次聲明,呼籲中國政府儘快改善這個問題。
對於當前已有超過二十萬中國人民告江、亞洲已有超過百萬人聯署舉報江澤民罪行等,王
龍寬表示他們支持任何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進行舉報,也呼籲中國當局應依法立案調查,回
應人民的訴求。王龍寬強調:「普世對於這樣錯的事情都應該要予以譴責,(迫害)不管是
誰做的,都應該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國人民或任何的人民,依照法律的規定,來做這樣
的舉報,我們當然是支持這樣的行動。」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薛欽峰認為,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任何政府機關都不
能破壞,所以在中共活摘器官的真相仍未釐清之前,希望能有國際組織擔任公正的第三者
,進入中國實地調查,也呼籲中共正視侵害人權的問題,追究迫害者的法律責任,並保障
敢勇於出面舉報的人民,維護他們的權利。
http://goo.gl/xDuqBg
民進黨立委、前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尤美女資料照。
二零一三年,台北律師公會就曾通過聲明關注此案,呼籲各國政府立法以避免成為中共活
摘器官的幫兇,今年(二零一五年)六月,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十二月,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更要求中國政府對活摘器官進行獨立調查。台北律師公會
於今通過再次聲明,民進黨立委、前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尤美女表示,當前許多在中國參
與舉報、上訪的民眾仍遭受非常不人道的待遇,甚至協助維權的中國律師自己也遭受迫害
,所以公會鼓勵民眾勇敢地站出來、鼓勵他們出面舉報,意義重大,因為唯有人民的共同
努力,才能讓中國的人權往前邁進。
尤美女強調,過去在中國談對人權、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禁忌,是絕對不能夠談的,但現在
卻看到中國領導人對此議題有所鬆動,國際組織應把握這個契機前往中國進行調查,了解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因為事實真相沒有被呈現出來,就沒有所謂的正義。」
對於台北律師公會的聲明,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認為「這是歷史性的創舉
」,因為台北律師公會以專業律師團體的高度,來聲援中國民眾控告、舉報江澤民迫害法
輪功的行為,對於成千上萬的中國民眾是莫大的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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