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cboss (è€é—†ä¸åœ¨)
2025-10-23 09:48:41我老婆上個星期寄出存證信函給我與我的父母
內容大概是
必須小孩父母雙方同時同意, 才可以由第三人接送或陪伴 (包含祖父母與第三人)
若未經過同意, 依民法1064條,邢法241, 304條,究責追訴,絕不寬怠
我家的狀況是 小孩目前小二
安親班18:00下課 (大部份都是爺爺去接送, 因為我們是雙薪家庭)
帶回我婚前買的新房子(目前是爸媽住在裡面,我們一家三口住爸媽的舊公寓),
爺爺負責接送與煮晚餐, 奶奶負責洗澡,教寫作業
晚上下班我會回爸媽家吃飯, 也會負責看小孩作業與陪伴運動
我老婆認為我照顧爸媽,對爸媽太好,什麼事都會跟父母講,導致她認為自己被全家人冷落
她的個性不擅於跟長輩溝通, 也容易說錯話害別人誤會
所以用存證信函來限制小孩與祖父母的互動
用親權平權要求, 一週回祖父母家, 一週她自己接送+晚上帶小孩
最近又拿親權平權來要求我, 小孩只能一週兩日回到祖父母家吃飯洗澡寫作業
避免侵犯母親與小孩相處時間
我的父母自認為 幫忙接送小孩 照顧小孩 陪伴小孩 是幫我們夫妻分擔責任
很疼愛小孩,但也不溺愛, 也從來沒有要限制小孩活動
目前考慮先多了解相關的法律條文,尋找適合的律師, 然後協議離婚
希望是監護權歸我, 可以讓她決定探視時間,要求放棄財產分配
婚前購買的房子一間, 貸款全部我負責繳的
生活的費用與小孩學費, 大部份都是我出的
我老婆就只有一個月轉帳6500到我戶頭, 再要求多一點也給不了(用薪水低的理由, 月薪
約30K左右)
由於存證信函已經讓我的父母對這個媳婦失望透頂,有點水火不容
加上我們夫妻長年溝通不良, 認知差異過大
未來也會擔心她繼續用法律條文來當做手段 ,要求不合理的限制 (例如接送 陪伴 出國旅
遊...)
所以想請問大家
先找律師之外(新北或台北地區, 有可以推薦的律師給我)
還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或是建議
謝謝
為什麼你買的新房子,但是是爸媽住裡面呀?(然後你們一家三口住舊公寓)這樣你老婆當然會說你對爸媽太好呀
作者:
chcboss (è€é—†ä¸åœ¨)
2025-10-23 10:43:00爸媽住電梯大樓 不用爬樓梯,五樓舊公寓重新裝潢我們自認體力爬樓梯OK,分開住也避免婚後婆媳生活習慣不同
作者:
mepe1018 (mepe1018)
2025-10-23 15:57:00如果阿公阿嬤沒去安親班接小孩,你們兩人能接回家自己陪伴嗎?也許媽媽想要小孩在家,而不是天天晚上在阿公阿嬤家
作者:
chcboss (è€é—†ä¸åœ¨)
2025-10-23 16:04:00平常晚上8點以後就帶回來自己照顧了,時間上應該足夠相處
作者:
girlo (girlo)
2025-10-23 16:07:00就去找律師吧,用存證信函限制親權真的是…..你們是仇人嗎?就算要離婚,至少也好好談談,做對友善父母吧,孩子真的是無辜的另外我是覺得你很避重就輕,小孩放學就回祖父母家一路到八點,回家洗洗澡就要睡了,你們小家庭相處的時間呢?假日嗎?你們為了方便讓爸爸媽媽介入生活太多了,站在父母的立場覺得幫忙分攤很多,站在太太和媽媽的立場,她和孩子以及小家庭的時間的確是被剝奪了
作者:
mepe1018 (mepe1018)
2025-10-23 16:54:00阿公阿嬤覺得是幫你們的忙,你是送小孩去孝親,媽媽好像無法過問自己小孩要回哪裡?~有時候也想要完整的家庭時間,還有假日呢?該不會什麼都綁著公嬤吧你老婆不想孩子天天待在婆家啦!那是你們的孩子,但老婆好像沒有決定權可以決定孩子待在哪裡?都是你和你爸媽在做安排決定,她是孩子的媽媽,你是否也該在乎她想孩子待在家的感受講難聽點,感覺她只是被你們當代理孕母生個孫子給陪你爸媽如果可以好好溝通~如果真不得已得離婚也只能祝福
看來生活觀念 價值觀有很多摩擦未解 才會搞得水火不容
所以你買的新房子給你爸媽住,然後讓老婆住舊家公寓爬樓梯。你平日到爸媽家吃晚餐,然後8點才帶回去小家庭。順便嫌一下你老婆賺太少。好吧,難怪你老婆噴你
作者:
nn00607 (多愁善感之產物)
2025-10-23 20:16:00老婆好可憐 QQ
八點小孩帶回家都剩沒多久就要睡覺了吧,哪裡有自己的小家庭時間,安親班六點爸媽都沒辦法接回家?
作者:
chcboss (è€é—†ä¸åœ¨)
2025-10-24 11:24:00雙薪家庭 爺爺奶奶幫忙分擔PM6~8點(接送洗澡吃飯寫考卷)PM8~10點小孩帶回來我們自己照顧, 假日也是我們自己照顧小孩母親當然可以決定小孩晚上待在哪裡我老婆常被資遣 換工作, 下班時間也很不固定平日希望給小孩固定作息, 我們夫妻假日好好陪伴小孩直街使用存證信函來限制爺奶+我,已經走到法律這一步未來就沒有轉寰的餘地, 只能走法院處理爺奶只是幫忙分擔照顧小孩, 沒有要侵占母親與小孩的相處雙方沒有共識的情況下, 離婚是比較好的選擇
你看起來心中已有定案,都是對方弄到要走法律的。明明已經得利了,是希望我們幫你公審老婆嗎?
我就像知道,今天"幫忙分擔"的人換作是你老婆的爸媽,你還會覺得是幫忙分擔?
作者:
PAGBR (我的晴天快快來!!)
2025-10-24 23:29:00離婚吧 弄成這樣以後要修補父母跟老婆也很難,找主要負責家庭官司的律師應該都可以吧
你跟小孩每天晚上6-8待你父母家,吃飯完才回小家庭睡覺,你老婆剝奪感一定很重,你只覺得你父母是幫忙,你只站在你角度看事情,好自私,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她的要求是想增加自己跟小孩的相處時間,沒有不合理。一定是長期溝通未果才有此下策。
作者:
girlo (girlo)
2025-10-26 10:03:00就找律師啊,既然你都覺得沒有轉圜餘地了,你是希望有人建議怎麼和小孩媽媽搶小孩嗎@@
老婆蠻可憐的,她一定很孤單各自退出原生家庭建立二人的家才是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25-10-27 23:54:00要找非標榜女權或什麼平權律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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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a (quit...)
2025-10-28 15:39:00太太存證信函內容也太離譜找律師協助吧,有需要的話可站內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