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西班牙撤消針對中共前高官兩宗案件調查

作者: zuilon2000 (越過地平面_衝鋒陷陣)   2014-06-24 11:32:24
西班牙撤消針對中共前高官兩宗案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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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網 6/24 2014 英國倫敦訊
西班牙高等法院撤消兩宗由當地藏族僧侶及法輪功組織,指控前中國政府官員涉嫌種族滅
絕及侵犯人權的案件。
路透社援引法院消息人士說,高院法官以九票對七票表決,同意撤消兩宗案件。西班牙法
院預審法官從2006年開始已對兩宗案件展開司法調查。
高院法院星期一(6月23日)決定撤消對兩宗案件的司法調查,有關決定根據今年三月通
過的新法例作出。該法例規定西班牙法院無權調查不涉及西班牙受害者或所謂犯罪者的案
件。
2006年,一名藏裔西班牙僧侶向西班牙法院提出控告,指控前中共領導人涉嫌對西藏犯有
種族滅絕罪行。
今年2月10日,西班牙高院莫雷諾法官簽發逮捕令,以種族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罪的罪名
,發佈對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逮捕和監禁令;他還下令對中國前總理李鵬和其他有關
中國官員發佈類似的通緝令。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在當天回應西班牙的舉動稱,下達該逮捕令是一個錯誤的舉動,並說中
國與西班牙的關係能否健康發展將取決於西班牙政府是否會恰當處理這一案例。
發言人說:「中方對西班牙有關機構,不顧中方的嚴正立場,採取的錯誤做法表示強烈不
滿和堅決反對,中國政府理所當然將向西班牙方面表明我們的嚴正立場。」
去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院亦曾針對江澤民、李鵬等五人發出逮捕令,指控他們涉嫌對西
藏犯有種族滅絕罪行。事件導致北京方面的嚴詞抗議。中國指責有關指控純屬虛構,並表
示西班牙也無權干涉中國內政。
在三月通過新法例之前,西班牙法律系統允許西班牙法官調查和審理在西班牙以外的侵犯
人權案件。西班牙是全球首個使用普適管轄權法的國家。
「普遍管轄權」是國際法的「原則」之一。根據這一原則,無論被控犯罪人國籍、居住國
或與起訴國關係如何,即使該罪行是在起訴國領土之外犯下,也可以對被告行使刑事管轄
權。
「普適管轄權」最著名的案例,是英國當局根據西班牙法官加爾松發出的通緝令,於1998
年在倫敦拘捕前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英國後來以健康方面的原因將皮諾切特移交給智利
,但皮諾切特在智利也未受到審判。
今年3月,西班牙中間偏右政府在三月快速通過有關法例,限制法官的檢控權力。從那時
開始,西班牙高院重新審議所有的普適管轄權案件,並將那些與西班牙沒有聯繫的案件調
查撤消。
西班牙政府否認是收到中方抗議才引入相關的新法例。
西班牙高院不僅撤消了藏裔西班牙僧侶提出的司法案件,同時也撤消了部分法輪功團體指
控中共前領導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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