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板板主g6m3kimo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3-03-06 21:08:44
※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 首先,我要先聲明
: 1.版主再我還沒了解整件事情之前不得先回應申訴人
: 這一次既然是第一次發生就算了 下一次要注意
: 2.我實在搞不懂你們雙方堅持的論點,是不是能夠請申訴人先完整的解釋一次
: 你的申訴內容?
: joh
我是同時提出2件申訴案,因為不清楚組長問的是哪件,就全部解釋一遍。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3-03-08 00:07:00
第一件我可以明白 但是第二件我真的不了解 請說明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3-03-08 02:12:00
檢舉案證據1中 g6m3kimo板主已受理我的檢舉 證明我的檢舉合乎規定 但事後板主一直沒有公告處理 追查之下 板主回覆"一罪不兩罰" 在未通知我的情況 私底下撤銷已受理的檢舉案(請見證據2) 但板規中並未提及板主可以這樣處置已受理的檢舉案 若是不合規定不受理我也認了 但這樣依主觀吃案的做法 別說我不能接受 板規也不允許更何況兩件獨立的案子 又何來一罪之說?請板主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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