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板板主g6m3kimo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3-03-05 03:36:26
 僅此回覆.
 該板友之檢舉是在2/15日,檢舉之內容亦是受檢舉者2/14日前之犯行,而被檢
舉人已於2/14日入桶,是以秉持一罪不兩罰原則,無加重之必要.
 一罪乃指2/14之前所犯之罪,無論其言詞多寡數量,定案後應視為一罪,公告後視
為結案,此舉為避免一罪多審,讓有心人士利用本板累進罰責.而板主群並無回覆已結案
板友信件之義務,但神父已撥出額外時間詳加說明,信件如下,但該板友始終不予接受,
神父亦莫可奈何.
 申訴一案,按程序應交予判決該案之板主受理,並非找神父,回覆,亦無所終,對此
仁至義盡,無話可說.
 板主並非有專於某一板友御用,而是對全體板友負責,該板友先是要求已入水桶之板友
公告後加重刑責,後又要非主事板主對於自身之犯行與以免責,嚴以待人,寬已律己,如
此對其他奉行板規者,或著因罪入桶履行板規者,皆不公平,而所要事項若辦理之,亦無
法服眾,而每封信件皆有回覆,其內容、時機可能未盡圓滿,而造成該板友至今來訴,說
明了神父亦有不足之處.
 但絕無瀆職之嫌,板主處理應以維持看板可讀性為主,並非滿足板友之個人欲望,受理
、檢舉、結案,去信回覆、解釋、勸說,來往信件不下數十封,該做的都做了,不該做的
也做了,若有瑕疵,唯結案後無主動通知該板友,但當時困於其他板務,嚮往亦無回覆已
結案公告之通例,至於其後質疑,則有回覆.
 當板主至今,問心無愧,求其放心而已,請組長明察.
※ 引述《gotohikaru (又沒差...)》之銘言:
: 申訴人ID:gotohikaru
: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NBA g6m3kimo
: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
: 申訴人之訴求:板主依板規受理檢舉案
: 申訴之理由:
: 依板規規範提出檢舉案,但板主依個人主觀、用板規之外的理由受理後又撤銷,
: 讓我在使用看板上的權益受損。
: 另外,與上案同樣,g6m3kimo板主皆有受理後,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私底下撤銷案件的
: 情況發生,不清楚是疏忽或是故意,但其行為皆有瀆職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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