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基督教是『反同』的黑手嗎?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12-02 12:13:17
不談政治,回歸議題的當事團體與基督徒對同婚的態度吧
這是今天曾獻瑩親自在蘋果日報的投書,可以排除外在解讀的干擾
大家也別再懷疑是不是假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1202/38195230/
他的論點要項如下:
(1) 專法不應以婚姻為名,因為公投第10案要求民法婚姻限定在一男一女。
(2) 大法官並未要求以婚姻作為同性別伴侶永久共同生活的機制。
(3) 專法應以共同生活法或家屬法,給予基本生活保障,處理醫療財產等相關法規。
底下兩個問題,希望基督徒板友看看:
1. 大眾是否誤解基督徒曾獻瑩(下福盟,公投12案發起人)?
2. 基督徒對專法的認知是共同生活法,亦或是同婚專法?
我個人對大法官釋憲的認知是專法雖不一定要以婚姻為名,
但實質保障必須與民法一致,不能有差別待遇。
曾獻瑩顯然不是這樣的看法,他所主張的共同生活專法,
其中對同性伴侶的保障與權利義務分配,以文中描述,
是沒有涵蓋到民法的所有婚姻章節的,也就是說這是有限的、半套的專法,
可能無法處理所有配偶關係的內容,比方說通姦問題、對子女的監護權等。
既然板友有說不然大家來板上表態(投票),看看基督板友挺同是否為真。
請大家在推文中表示你對專法的意見。
建議這次不彼此批評,單純分享你對專法如何保障同性伴侶的期待,
你認同曾獻瑩嗎?還是你認同政府,不動民法,但以婚姻的架構來訂立同婚專法?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12-20 18:52:00
好像基督徒都不去仔細看釋憲文的內容耶 文中多次提到婚姻與同志結婚 這樣還叫大法官可接受不以婚姻為名 那叫指鹿為馬 而且釋憲理由也說到民法婚姻沒有保障同性權益違憲 大法官已經指明婚姻了 他可不是說中華民國法律沒有保障同性耶! 且又提到必須賦予同志婚姻自由與平等 婚姻自由即為人民有自由締結婚姻的自由。這還叫不是婚姻 你們這些教徒還要鬧到什麼時候當初萌萌的公投題目是沒有民法二字 被認為違憲而退回 後來才改成「民法婚姻...」才通過審查 也就是說不是婚姻形式就是違憲 這個公投題目就只是修民法與立同婚專法的公投 教徒現在想硬拗 也等於是反過頭來跟700萬人作對!700萬人是投給這個公投題目 不是投給那個曾先生 所以請曾先生不要再放屁補腦說些有的沒的 當初公投題目是怎麼寫的 又為什麼會過關 曾先生應該最清楚 贏了還想硬拗得寸進尺 是當知識份子都死光了嗎 以為700萬票是給你當皇帝的嗎
作者: gn231949615 (Time Machine)   2018-12-02 12:35:00
平行宇宙影響之處,舉凡思想文宣資料的變異,著名的曼德拉現象就是時空斷層的一種,錯不在任何人最近有人發現和合本聖經內的哥林多後書5:17的經文,懷疑被曼德拉效應修改一直以來Hosanna的和合本翻譯都是「和撒那」,但現今現實中,有和合本歷史以來,Hosanna 都是翻譯為「和散那」, 而「和撒那」原來從未出現過在和合本聖經https://i.imgur.com/AykOrGw.jpg中同志以為的900萬票,在一次曼德拉效應中成300萬上帝回到過去,使某人死亡或不出生,時空改變上帝掌握萬有,包含時間機器,上帝可以讓人現在消失上帝可以讓人從未出生過,上帝能抹去一切『不要怕能殺死肉體的,要怕能殺死靈魂的。』如果從未存在,靈魂從哪來?上帝能抹去一切記憶https://i.imgur.com/e5dj7k9.jpg上帝掌握時間機器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8-12-02 14:44:00
如果是強調婚姻只有異性間的婚姻可以用,當初就不應該在題目上加上民法二字結果變成 民法上的婚姻結果衍生出解釋上有民法婚姻和專法婚姻兩種又在那邊雞雞叫。我覺得既然專法已成共識,那十分支持設立不違憲法上婚姻自由的專法。但是如果到最後權利義務都跟民法完全一樣,只是名稱無婚姻二字,不知道曾獻瑩方到底會不會接受。他們自己也有要推出自己的專法,個人是不抱期待只有擔憂。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8-12-02 17:32:00
這是為了不讓同性結婚,所以推出毀家廢婚法的概念嗎?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8-12-02 18:06:00
樓上,您提醒了我,記得兩年前伴侶盟有提出伴侶法但他們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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