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suzu (馬鈴薯)
2025-10-20 15:03:57根據日本跟蹤行為法(ストーカー行為等の規制等に関する法律)規定:
遇到跟蹤行為時,被害人可向警方報案,警方會教導防範並給予後續援助。如警方可對行為
人發出警告(緊急時可發出暫時性的禁止命令)之類的(第4條)
公安委員會接著進行後續調查,並可發出禁止命令,禁止行為人的跟蹤糾纏。(第5條)
若違反禁止命令,最重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日幣以下罰金。(第18條~第20條?
所以警告還要書面,還要確認對方收到警告,才能下禁止命令,然後違反禁止命令才能抓
而且事實上也不會判到最重,所說最重嚇阻力也不夠,上限才2年,關完繼續跟
這法律不行啊
作者:
Alan1597 (Alan1234)
2025-10-20 15:04:00這世界變態是真的不少
今年還去年不就發生跟蹤慘案嗎,只能期望日本趕快修法了QQ
以前不是有一個女的 一直跟親友說被跟蹤 報警不只一次 警察根本沒反應 沒幾天就失蹤 最後找到的是屍體
對那些人來說你報警行為還會觸發應激反應等於是最危險的時期然後警察根本不理你
作者: a36772004 2025-10-20 15:13:00
日本這法不行吧..雖然不像癡漢法那樣矯枉過正 但也太鬆
作者:
gfabbh (David)
2025-10-20 15:20:00除非政府成立國營的保鏢公司,不然光靠警方也很難提供24小時的保護服務。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5-10-20 15:21:00兩個字,沒轍
日本這方面超鬆的 你要想想這還是死過幾個人之後才終於訂到這程度的法律
作者:
gfabbh (David)
2025-10-20 15:26:00就算把跟蹤行為本身當成一種刑事犯罪,也不可能罰多重,行為人還可能因為受罰而對被跟蹤者更加惱怒。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5-10-20 15:32:00之前有開過一庭,去警察局申請保護令結果對方已經在家裡埋伏了,幸好有看到帶著警察一起回家連警察都被捅好幾刀,還好沒死
作者: limbra 2025-10-20 16:11:00
為什麼感覺日本比較多這種案例 什麼瞳孔定位 倒影找人 特定出來跟蹤的幾個案子好像都是日本?
作者:
bego487 (貝果)
2025-10-20 16:12:00美國也很多吧 跟蹤傷人殺害的事件也不少 只是不像亞洲這邊有這麼高的關注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25-10-20 16:20:00因為美國可以被尾行就請他吃土豆 這點日本學不來
作者: Inelegant 2025-10-20 16:30:00
歐美不是出過好幾個實況中直接按門鈴殺上來的
美國有堡壘法,可以對入侵者開槍,台日都沒有美國你進到院子就算堡壘法範圍了,台灣,不好意思,壓制小偷致死,法辦判刑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25-10-20 17:34:00雖然你這樣說 但是美國入室搶劫/盜竊 絕對比台日高
作者:
labbat (labbat)
2025-10-20 19:01:00美國搶匪直接壓制屋主了構成搶劫,台灣刑期七年起跳所以刑期低的偷竊相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