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Vtub] 雲際線工作室關於版權歸屬的一些詳細說明

作者: gfabbh (David)   2022-08-31 00:23:14
其實雲際線之前在官網上是列出服務項目,雖然這一個網頁已經自官網中移除,但是透過
google大神還是找得到:
https://www.cloudhorizon.tw/%E6%9C%8D%E5%8B%99%E9%A0%85%E7%9B%AE
也就是雲際線除了經營自家的Vtuber外,也為其他業主提供顧問服務,甚至還打算受托代
為經營他箱的Vtuber,所以公告中說的三人組是源自雲際線與繪師們的合作企劃,應該是
可信的,如果繪師們打算利用Vtuber來炒紅自己手中的IP的話。
現在,臺V產業中口碑最好,經營看來也很穩健的Squarelive,不就是春魚工作室與
Storia這兩個IP創作者工作室自己經營起來的嗎,所以有繪師想效法春魚,其實不用
太意外,只是他們可能對Vtuber經營的門道還不熟悉,所以才找上雲際線。再說,Storia
將祈菈‧貝希毛絲交給Squarelive,也像是春魚代為經營Storia的IP。
搞不好這樣的繪師V箱,才是臺V圈應該追求的典範經營模式,只不過在經營者同時身兼
角色創作者與Vtuber經紀人雙重身份,觀眾又已經接受中之人與角色不可分的觀念中,
若是出現必須在角色IP與Vtuber中之人中取捨的情形,這些繪師經營者會怎麼做,真令人
好奇。
作者: Ttei (T太)   2022-08-31 00:25:00
雲際補習班
作者: andy776661 (真的很忙)   2022-08-31 00:29:00
這種模式還沒紅的時候看不出來對雙方有什麼好處紅的時候問題又容易一堆
作者: pythonbetter (哭哭饅頭)   2022-08-31 00:31:00
感覺不錯,但是利益問題會比較複雜
作者: UXIUJIL   2022-08-31 00:34:00
祈菈沒有交給春魚經營喔,她是Storia自己經營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22-08-31 00:35:00
這種補習班形式根本不倫不類吧受託的話 怎麼會有需要改名的問題
作者: llabc1000 (野生的攻城獅)   2022-08-31 00:39:00
76只是跟熊熊住在一起而已 デュフフフフフフ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22-08-31 00:41:00
如果是受託那根本不用畢業和改名吧
作者: andy776661 (真的很忙)   2022-08-31 00:43:00
今天的風向也不是雙贏 是雲輸慘了耶
作者: ikachann (喵喵)   2022-08-31 00:45:00
雲打算轉往補教界嗎?VT專門培訓補習班,一年後可自由選擇獨立出道或續簽
作者: gfabbh (David)   2022-08-31 00:46:00
雲際線到頭來,還是跟繪師要授權,將三人組納入自家陣容,但是契約裡有中之人畢業後收回授權的霸王條款。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22-08-31 00:51:00
祈菈身份比較特別 她從初配信就說過自己是N/S社的社群經理了
作者: kent00216 (碰碰巧克貍)   2022-08-31 00:51:00
反正SL箱連魚闆跟柴闆等人,都好貼的感覺= =IP顧問代為經營Vtuber ,感覺很有想法欸!國外有類似案例嗎?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22-08-31 00:53:00
就長期合作關係 N/S幫春魚做遊戲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22-08-31 01:01:00
不要嗐掰好嗎 那約到幹嘛搞一些有的沒的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22-08-31 01:02:00
當顧問 分擔部分營運工作 那不就vshojo upd8 之前的虹net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22-08-31 01:02:00
頻道沒人用了還扣著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22-08-31 01:03:00
花錢捧你 捧紅了約到期就能出去做 目前只看過佛心雲
作者: zzooazsx (lin)   2022-08-31 01:09:00
再去問祈菈一次,她跟春魚的關係(x
作者: A880507 (無月)   2022-08-31 01:12:00
到現在根本不知道到底誰去找誰 猜再多也沒用啦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22-08-31 01:15:00
像himehina自己獨立出去經營就沒爭議YT繼續用
作者: beck600325 (E8)   2022-08-31 01:50:00
推推!這篇說得真好!!!
作者: u571530 (roger)   2022-08-31 03:59:00
真這麼簡單,是合作的話,為何要放棄18萬訂閱頻道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2-08-31 10:03:00
如果這是典範模式 那幹嘛移除這個項目再盤一下好嗎值得推廣那畢業那時候幹嘛不講清楚稍微想一下就知道這模式對受託方很虧除了合約期內想辦法榨收入外 整個內容都是被動被宰的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2-08-31 10:21:00
名字跟頻道可以收掉 就不叫"代"為經營了吧..是說這講法不就是經紀約嗎XD 不算多新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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