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板規修改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7-12-09 15:49:57
※ 引述《surimodo (好吃棉花糖)》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_ChatBM 看板 #1QAZuaXx ]
: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者加重處分。
: 3.4-8新增關鍵劇情雷
: 有鑑於部分使用者會於標題透露足影響觀看樂趣之劇情雷
: 4-8 〔劇透違規〕
: Ⅰ 發文、回文之文章標題透露三個月之內之作品劇情或關鍵劇情者
請定義何謂關鍵劇情
舉例來說 目前版面上的
[閒聊] 食戟243 unlimited blade works!
算不算是關鍵劇情?
: 4.推文新增編輯文章
: 參考他板判例以及板規完整性
: 將新增編輯文章於推文定義
: 但並非修改文章主體也稱推文
: 而是編輯文章回覆推文者稱為之
: 3-2名詞定義
: Ⅴ 稱推文者,包含推(推)、噓(噓)、加註(→)、編輯文章回覆推文。
: 5.4-11政治文修改
: 放寬部分意識形態
: 負面攻擊回歸新板規4-5
: 3-2新增
: Ⅸ 稱中華民國議題,包含但不限於近代中華民國政策、政黨、政治人物、社會、公民
: 等議題
近代這一詞 這應該算是歷史的用語吧?
不過這部分也是要詳細定義.
: 4-11修改為
: Ⅰ 發文、回文、轉文、推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 6.7-1板務連署新增細項
: 部分議題每隔數月即重複出現於主板
: 影響板面秩序
: 7-1新增
: Ⅲ 一年內曾有相同或相似議題將不予受理
這個....如果是板主裝死或不承認讓案件直接隨時間流逝掉要怎麼計算?
還有 要提一件事情
若上任板主已判決但下任板主不予以承認又要該怎麼算?
這件事情是曾經發生過 U板主判違規但一直都沒執行然後現任板主不予以承認.
作者: leegiway (Mr.李)   2017-12-09 15:53:00
作者: kitune (狐)   2017-12-09 15:54:00
高文的反擊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7-12-09 15:56:00
大家都有的禮節 逐漸轉化成文字獄還有民粹就是現今社會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饅頭很獵奇)   2017-12-09 16:07:00
就像設置博愛座反而讓變質的道德打壓無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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