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 跟團者:yuri520-直寄(2017/4/5)

作者: chunyiy (來杯美麗人生吧)   2017-04-14 21:58:19
有關此團員之其他事蹟,可參照HsinsinYang主購於洽特板所發文章
已經HsinsinYang主購同意於本報黑文中引用其文章
(引用期限至H主購發報黑文為止,目的為提醒這段期間於板上開團之其他主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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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wJACj3 (Chat82gether)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t82gether/M.1491677836.A.B43.html
4/09 HsinsinYang □ [討論] 團員拆包割到內容物算主購的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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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d:yuri520
2. 合購文標題&日期:
作者 chunyiy (來杯美麗人生吧) 看板 BuyTogether
標題 [衣飾] 掛脖手機零錢包-直寄/ez
時間 Wed Apr 5 21:02:24 2017
  3. 簡短理由:無詳閱合購文,成團後要求更改合購文已敘明之資訊
  4. 說明:因該名被報黑者不同意公開雙方信件,僅就所理解部分進行說明
=========================文長慎入============================
(一)
4/6 發布成團匯款通知後
該團員來信表示不希望個資外流要求碼收件人姓名否則將其刪單
我的想法:
因本團已於合購文中敘明,會在成團G單中提供收件人姓名供團員確認
(因過去開團經驗有因收件人姓名錯誤造成十分麻煩的狀況,後來團務皆會於G單中
提供收件人姓名供團員確認,此部分為每個主購團務設計不同,應無任何疑問)
填單則視同同意合購文所列之事項,如有疑慮應選擇不予跟團
而非填單後成團了才要求主購配合其個人需求
因此我回信告知會將其刪單,而成團後要求刪單=跑單,會於三天後報黑
(二)
該團員來信他覺得無言,合購文規定的權力怎麼能夠凌駕於法律規範之上?
在未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怎麼可以這樣在G單中公開呢?
就算是在ptt的熱門板我也覺得你沒有權利這樣做,不能接受因此被報黑
我只是個守法的人,我在執行身為一個法律公民的權利,我沒有違規
我的想法:
板規有敘明,每份合購文都視為一份正式交易與契約
填單視同同意合購文中所有事項
因此,填單=同意於成團G單中提供其收件人姓名
這點我覺得蠻好理解的啊( ′-`)y-~
我回覆該團員我的想法,建議其前往洽特板徵詢其他板友意見
並且同意該團員公開所有雙方來往信件
同時也徵詢該團員是否同意公開其信件於報黑文
(三)
但我被打槍了QQ 該團員不同意公開
我再度懇切地希望他去徵詢意見,因為我也並不是法律方面的專家
也許在我的認知上有相關的錯誤,若有板友能協助釋疑也是好事
且他若不去發文=放棄為自己發聲的權利
這也並非是我所樂見的結果呀 ┐(─__─)┌
(四)
該團員再度來信 (蠻長的我盡量簡潔描述) 黃色括弧為我的OS
大意是:
1. 你有你的報黑權,我有我的法律權
你可以去報黑以維護你在擁有自己規範的小天地裡的權利
我也可以去進行維護法律權利的作為 (是要告我的意思嗎QQ)
2. 我只是想維護身為一個法律公民的權利,為什麼這樣就要被報黑?
我又沒有跑單,有使你的權益受損嗎?難道我不能捍衛自己的權利嗎?
3. 你有問我要不要公開信件很棒,那你怎麼可以不經我同意而公開我的個資?
我不懂為什麼區區一個主購的規範可以把法律視為無物?
4. 舉例說明關於賣場自設規則與七天內可退換貨規則之衝突
消保官挺誰?
5. 你明明知道我還沒到合購板推文權限,我沒辦法替自己發聲
這個報黑的決定根本對我超級不公平 (所以我建議你去洽特板了......)
那真的需要公開嗎?真的有需要到報黑才能解決問題嗎?
我的想法:
嗯......老實說我這封信看了蠻多次還是沒辦法理解該團員思維
填單的是你,所以同意合購文的也是你,然後你說我沒經過你同意?(._.?)
從一開始就是你自己同意我取用你的收件人姓名將其使用於團務G單不是嗎?
再者,第一封信的內容即為不幫我碼就刪單,這樣叫做你沒有跑單?
沒有損害我的權利?那我幫您整單的數小時青春歲月找誰討啊~~ 〒△〒
我也讓你看到我的姓名我的手機我的匯款帳號,
但你卻要求不答應你的需求就拒絕成為我的團員,那我的個資洩漏給你了怎麼辦?
然後那個舉例說明我不是很能理解與本次事件之關聯
條件跟立場的設定上就有很大的差異了好嗎~
總之,本封信看到最後我已經覺得難以與該團員溝通,有無限迴圈之感
因此放棄與該團員繼續以站內信件繼續溝通
而我也已同意公開信件讓其有發聲管道,但他好像認知上有些許問題,我也無計可施
因此我仍然依循原來的決定,將該團員報黑
5. 是否已在三天前通知對方將提報黑名單:是
第一次寫信給對方通知要黑人的日期: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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