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業客運撞死女大生二次輾壓 檢起訴過失致死不認殺人
2025-04-30 18:13 聯合報/ 記者
陳宏睿
/台中即時報導
巨業客運施姓司機在去年9月間撞死東海林姓女大生,倖存王姓學姐向林母證稱,當時林女
僅手臂被壓、喊「救命」,施查看後加油門才釀禍,家屬指控施男二次輾壓,涉嫌殺人,檢
方命施以1萬元交保,全案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施涉犯過失致死罪,因施已有前科,
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檢方近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施男,檢方認定,施男撞擊林姓女大生後,當時林女的王姓學姐
坐在公車右前車頭附近,要趴下才能看到車底,當時林女手臂在車輪後方,施辯稱是為避免
進一步傷害,才移動車輛,足以採信,因此不認定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檢方指出,因施男在此案前,已有過失致死前科,仍不思警惕,小心駕駛,導致此案林女死
亡、王女受傷,讓林女家屬受天人永隔之苦,除依法起訴外,也建請院方加重其刑。
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20歲)在去年9月22日,與王姓學姐(21歲)行經中區綠川東街、中
山路的行人穿越道時,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66歲)撞上,林女被壓在車輪底下,救出時已
無生命跡象,醫院宣告到院前死亡,施被檢方命以20萬元交保,施因覓保無著,獲1萬元交
保,家屬在檢警偵辦期間指控,施男有「二次輾壓」狀況,質疑涉犯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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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業客運施姓司機撞死東海林姓女大生。圖/報系資料照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70943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壓死人沒錢就可以1萬交保?然後僅以過失致死起訴?穩了最後應該是以1xx萬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有期徒刑x年,緩刑5年,一天都不用關,超爽
作者: tp610108 2025-05-01 14:48:00
交保金本身就不是用來處罰,而是透過一個對當事人足夠高到嚇使他不會把錢丟著人跑掉的金額來綁住他,自然就要看當事人所能承擔且又不會太低的金額來裁定,也就是這樣才會使有錢人跟窮人的交保金額天差地別。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25-05-03 23:23:00下車看車底有人,再上車開車輾過,這叫過失嗎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25-05-04 02:19:00代表檢察官那邊有掌握其他事證,例如有外人指揮
我不是對交保金有意見 而是只因為湊不出交保金就能調低?不能收押?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25-05-06 01:15:00收押還要政府出資源去管理他的起居,一切事證都差不多備齊了,也沒什麼好禁見防串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