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

作者: milktea33 (奶茶)   2020-12-10 00:00:41
※ 引述《werttrew (我只是你的愛人 不是敵人)》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75582
: 先講結論
: 我支持這法案
: 這是女權的進步
: 但 “平權” 卻沒有跟上
: 怎麼說呢?
: 以下舉例
: 假設有一對夫妻
: 妻子懷孕
: 產生兩種可能狀況
: A.
: 男方想要小孩
: 但妻子不想養育小孩
: 老婆可以去流產
: 老公只能接受
: B.
: 男方不想要養育小孩
: 但妻子想要生小孩
: 老公完全沒有權力阻止
: 並且必須負起扶養責任
: 再強調一次
: 我支持這法案
: 這是女權的進步
: 但對於平權來說
: 女方擁有了自主權
: 相對下
: 男方卻完全被限制住
: 女方擁有流產的權力
: 要生就生
: 不想要就流產
: 但如果今天
: 不想要小孩的
: 是男方呢?
: 抱歉
: 男方沒有權力說NO
: 如果女方堅持要生
: 你就是有扶養責任
: 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說:
: 男人自己不做好避孕
: 讓女生懷孕就要負責啊
: 但同樣說詞也可以套到女方
: 女生不做好避孕
: 有了就要負起責任養育啊
: 這不是一樣的說法嗎?
: 而今天討論的是平權問題
: 女方如果有權力
: 可以自行決定流產
: 那男方是否應該也要有
: 相對應的選擇權?
: 例如:
: 當女方懷孕後
: 男方可以選擇簽署
: 扶養同意書
: 如果男方沒有簽署
: 視同沒有生小孩的意願
: 就算女方
: 單方面決定生下小孩
: 男方也不必負擔扶養責任
: 不要跟我講說
: 這樣很渣、不負責任
: 這種道德勒索的話
: 因為同樣的話
: 就像我上面講的
: 完全可以套到女方身上
: 如果要用同樣邏輯
: 不想養就流產
: 這樣就不渣?
: 重點是
: 男女都應該有選擇權
: 這樣才是性別平權
: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0-12-10 00:02:00
ptt就一個小地方,也只是提出來蹭熱度吧,不然早就可以上去提議
作者: janelai22   2020-12-10 01:37:00
我也想跟原原po給一樣的建議,在這裡的大家很多都跟我一樣,沒有鑽研過法律或性別學或任何相關學問,在這裡討論有點難獲得客觀有效的回覆,而且也不會造成任何實際改變男女版感覺還是對於“盡量避免有需要用到這條法律”較有幫助不過並沒有要澆熄原原po想改進這條法案的熱情,我覺得原原po的想法不差,就只是需要對法律有更多了解且有較多影響力的人討論
作者: mynameismary (超級瑪莉)   2020-12-10 08:38:00
其實這個想法真的很進步,渣男渣女不分性別,法律就應該要提供可以保障雙方的方式,不能片面袒護一方現行法已經有很多小三利用懷孕來找有錢老爸來養了
作者: abbag (abbag)   2020-12-10 10:07:00
推這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