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yhomgon (CPer)》之銘言:
: 有些人應該會遇到這樣的處境
: 不管什麼原因
: 導致自己很不甘心 或憤怒的心態
: 常常聽到人家說
: 把這些轉換成功 變更強 更好 的動力
: 未來變更有實力 等等的
: 就是最好的報復
單看到最後的「報復」就能由此可見,一天到晚「聽到人家說」這種事蠻危險的,容易誤
以為就是普遍可行的心態、行動
但真的是這樣嗎?
一開始其實想噓這篇文的男女點在哪,不過既然大家會自動轉換成「分手」那就針對分手
來討論好了。
看到有推文寫「被甩」「被分手」,基本上都寫出這樣了,有憤怒、不甘心是必然的啊!
因為你就把自己當受害者,是在被動接受分開的事實。好!但請問,到底是誰決定、誰造
成你當受害者的?
只有自己。
感情,肯定是兩方都願意,當有一方決定退出,那麼親密關係就不成立。
照理說,兩方各自分開應該是平等狀態,但為什麼會引發後續很多痛苦,除了割捨的疼痛
之外,就是關係中還出現了加害者和受害者。
但真的有所謂的加害者、受害者嗎?
除非兩人拿刀互砍,相愛相殺吧,或真的是出現法律定義的加害者。要不然其他情況,多
半我覺得都是自己決定跳進去扮演的而已啊。
你說他腳踏兩條船欺騙感情,當然是「加害者」,因為他「傷害」我對他的信任。可以啊
!但你為什麼一定要當「受害者」?
我的想法是,如果對方真的是傷害信任、欺騙感情的爛人,能夠分手很好啊很開心啊,擺
脫一段孽緣、一個不適合的人,從此我能重新開始走向幸福。
所以要報復什麼?既沒有憤怒也沒有不甘心,他決定這樣踐踏信任,那後果他自己要承擔
,也就這樣而已。
你想要成功、更強、更好、更有實力,到底干任何人屁事?
你覺得只要你變強他就心痛就後悔?呵!這就是為何多數會失敗,因爲多半早把你當陌生
人。萬一真的回頭追只是因為如今場上出現一個新的、很強的人,他被這樣一個「新」的
你吸引,所以這說真的不叫「回頭」,就當作展開一段新關係還比較正確,只是人是同一
個。
: 只是,真的許多人有把不甘心轉成進步動力?
: 成功的 是少數還多數
我想...唯有「為了自己」想要成功而產生的動力,才會是成功案例的,至於多或少,成
功
者一向是少數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