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給朋友提議寫婚前協議書錯了嗎?

作者: q10242 (黑田祐司)   2018-03-02 01:03:06
兩人在一起是要訂好規則沒錯
我認為每對情侶都應該成立一個專屬的立法院
今天兄台的兄弟 簡稱兄兄
這樣的行為就好像擬定了一份條文
然後連逐條審查都沒做就想包裹表決通過
我如果是對方我當然他媽的也要杯葛啊
因為這樣等於是創了先例 你愛通過什麼就通過什麼 搞不好還朝令夕改
我想換作是兄兄 被這樣強姦一定也不願意吧
因為這樣的做法根本一點都不尊重對方啊
訂好的法律過了不久又要修 就像我們的政府一樣
七天假也讓你砍了 又開放什麼鬼彈性啦馬的
這樣一來 無論兄兄婚前說了多麼好聽肉麻的話 在對方耳裡聽起來都是幹話
幹話你懂不懂 心中最軟的那塊
所以這樣的做法是不行的
在逐條審查法案 把法案送交委員會之前
請先舉辦屬於兩個人的公聽會 還有各種衝擊評估報告也做好 這才叫民主 這才叫尊重 不
然就等著被罷免吧
作者: tsuku ( )   2018-03-02 01:05:00
突然想起「勞資協議」……
作者: lolan015 (樓)   2018-03-02 01:16:00
推 要也是新人自己訂,原原po是在瞎攪和什麼
作者: tsuku ( )   2018-03-02 01:17:00
我也不贊成去介入別人家務事 所以我推文叫他跟他朋友結婚XD意見這麼多……那換他跟他朋友去結婚 自己去適用這「協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